充分發揮第三方作用 積極預防化解矛盾糾紛見成效
時間: 2018-05-08 訪問量:3,000
為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保障群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根據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意見》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一村一法律顧問工作方案的通知》《關于印發〈發揮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等法律專業人員積極作用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的工作制度〉的通知》精神,廣西壯族自治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廣西壯族自治區司法廳、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于今年4月4日聯合下發《全區發揮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等法律專業人員積極作用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工作情況的通報》(桂綜辦〔2018〕13號)。《通報》從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的基本情況、主要措施、存在問題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全面分析2017年我區開展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等法律專業人員發揮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作用的情況,并就2018年持續發力,以落實“六個一”要求為抓手,提出了全區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者等法律專業人員深入推進村(社區)開展矛盾糾紛預防和化解的工作要求。
《通報》指出,2017年全區共有2474名律師562家律師事務所為5925個村1156個社區,1806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482個法律服務機構為5622個村958個社區提供服務并參與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工作。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通過每月定時定點到指定村(社區)提供法律服務,有效預防矛盾糾紛25431件,成功化解矛盾糾紛28011件,為平安廣西、法治廣西建設作出了積極貢獻。
《通報》肯定了全區各級黨委、政府在2017年度的成績。一是思想高度重視,全面推動落實。充分認識發揮第三方積極作用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的重要性,自覺將該項工作納入黨委、政府重點工作,有計劃、有步驟推進。二是以“六個一”為抓手,確保了工作成效。各市圍繞“下得去、呆得住、切實發揮作用”的目標,充分發揮法律專業人員職業優勢,有效筑牢維護基層社會和諧穩定的“第一道防線”。具體落實為深入開展法律咨詢和法律援助工作,積極參與村(社區)管理,提供法律意見,向村(社區)群眾提供法律咨詢29.8萬人次和舉辦4778場次法治宣傳活動。同時,在處理涉法信訪和敏感性群體性案件中,全區2017年也共組織了1920人次律師到法院、檢察院等參與信訪值班,接待信訪群眾3000余人次,從法律角度客觀介入,引導群眾合理合法表達訴求。三是健全工作制度,加強規范管理。柳州市、梧州市等市、縣(市、區)結合當地實際,針對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及時研究對策,完善工作措施,加強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等法律專業人員的一線服務、監督、指導。四是堅持需求導向,完善服務平臺。梧州市、崇左市等各有關市、縣(市、縣)結合地域、行業特點,積極推動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打造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站、點),為法律專業人員提供服務平臺。五是實施對口支援,統籌資源配置。各地各有關部門積極實施對口支援,統籌配置全市律師服務資源,有效解決偏遠欠發達縣(市、區)律師資源不足的問題,其中廣西律師協會、桂林市及玉林市均組織協調律師事務所與偏遠欠發達縣(市、區)建立對口支援,開展法律服務工作。六是繼續加大投入,強化資金保障。南寧市、柳州市、梧州市、北海市、河池市及來賓市等大部分市、縣(市、區)重視法律專業人員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工作經費保障,將經費開支納入年度預算,按時下達預算資金。
《通報》指出,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等法律專業人員參與預防和化解村(社區)矛盾糾紛工作在2017年隨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工作經費保障不足、法律資源分布不均衡、法律服務隊伍素質參差不齊及部門協調聯動機制不完善等問題。
《通報》強調,為了充分發揮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等法律專業人員積極作用,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是一項系統工作、惠民工程,是中央政法委、中央綜治辦交給廣西落實中央60號文件的一項重大任務,下一步全區要著辦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強專項經費保障。建立健全經費保障制度,將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等法律專業人員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工作經費納入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經費中統籌解決,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二是完善協同調處機制。進一步規范矛盾糾紛分流指派和督辦工作制度,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現矛盾糾紛案件在轄區內的有效流轉調處。三是加強考核機制建設。進一步完善綜治工作(平安建設)考評指標和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等法律專業人員的考核考評表彰機制,建立法律專業人員參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實績檔案,進行規范化管理。四是加大培訓和宣傳力度。定期組織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等法律專業人員進行培訓,拓寬宣傳渠道,通過媒體和實地走訪、發放宣傳單等途徑開展法治宣傳,提升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等法律專業人員參與矛盾糾紛預防和化解工作的知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