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舉辦“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建設培訓班”的通知
時間: 2014-09-19 訪問量:2,079
關于舉辦“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建設培訓班”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在《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明確提出要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政府機構建立法律顧問制度,是促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的重要保證,是規范政府行為,有效推進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是防范和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機制的重要途徑。建立法律顧問制度,旨在緊緊圍繞促進區域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工作,充分發揮政府法制部門的工作職能和專業社會組織的知識優勢,通過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顧問體系,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進一步推動新形勢下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的深化和規范,改進和完善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建設,加快推進政府、社區、企業法律顧問工作體系的形成和發展,我院決定舉辦“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建設培訓班”。歡迎有關單位組織人員參加學習,具體事宜如下:
一、參加對象
各地政府法制辦領導和有關人員;各地司法廳(局)分管政府法律顧問有關領導、律師工作指導處有關人員、法律援助中心有關人員;各地律師協會、律師事務所有關人員。
二、培訓內容
1、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關于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的解讀;
2、我國政府法治建設及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建設的現狀、原則、方向及頂層設計;
3、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對接機制、運作平臺的建立;
4、政府法律顧問主要服務內容、方式與工作職責;
5、政府法律顧問的工作要求與管理及考核評價;
6、政府法律顧問的有償服務及方式、報酬和收費標準;
7、做好政府法律顧問的方法及應當具有的理念意識和業務技能;
8、律師擔任政府法律顧問的相關問題;
9、政府法律風險特征、表現及防范與化解;
10、法律顧問怎樣參與重大項目,為政府談判簽約把關;
11、法律顧問怎樣參與立法和地方性法規評估、保證法律平穩實施;
12、縣、鄉(鎮)層級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的建設;
13、法治發達國家和地區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給我們的啟示;
14、各地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建設創新經驗交流。
為了加強培訓實效,我院歡迎各單位結合本地本部門工作實際,與我們共同精心設計培訓專題。
三、授課專家(排名不分先后)
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副主任 楊小軍
全國律師協會政府法律顧問委員會副主任 郝惠珍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碩士生導師 王 旭
中國政法大學公共事業管理研究所所長 馬建川
中國政法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原副院長 田為民
(備注:具體課程安排以報到通知為準)
四、培訓時間、地點
2014年10月17日?10月22日(17日全天報到) 北京
2014年11月04日?11月09日(04日全天報到) 昆明
(具體報到地點另行通知)
五、收費標準
參加培訓班的同志,每人交培訓費1480元(含資料費)。食宿及其他活動統一安排,費用由各單位自理。
六、報名辦法
請各單位根據工作計劃安排,選擇期次參加,并在開班前7日把填寫好的報名回執傳真或寄至:
郵政編碼:100088北京市海淀區西土城路25號政管院辦公室 收
咨詢電話:(010)62986244 82784474 58908634
傳 真:(010)82784474
聯 系 人:李玉英 王 靜
七、其它事項
1、為了做好培訓工作,統一培訓管理,特設立服務質量監督專線。如有疑問或發現有其他情況,請來電核實。
分管培訓副院長:賈文華教授 15210774712
培 訓 負 責 人:胡叔佳主任 13901099494
2、我院屬MPA資質招生院校,有意報名者請撥打010-58908634咨詢。
3、本通知寄發單位有限,收此通知者可轉發下屬單位,復制有效。如組團報名者請電話聯系。
中國政法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
二O一四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