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州市出臺《關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實施意見》
時間: 2017-04-18 訪問量:2,053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見》和自治區《關于進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實施意見》,日前,賀州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賀州市關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實施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對加強和改進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建立法律援助長效機制提出明確要求。
一、擴大法律援助范圍。《實施意見》明確,在《法律援助條例》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法律援助條例》關于法律援助范圍規定的基礎上,將因遭受污染造成種植業、養殖業損失或其他損失主張權利,以及涉及婚姻家庭、食品藥品、就業、就學、就醫、土地承包、林權糾紛、社會保障等與民生緊密相關的事項納入法律援助補充范圍,進一步幫助困難群眾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基本生產生活方面的問題。
二、降低法律援助門檻。《實施意見》明確,降低法律援助申請門檻,將經濟困難認定標準從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為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并將免經濟困難審查的范圍擴大到8類特定事項和人員。
三、完善便民服務機制。《實施意見》提出,要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務機制,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升級“12348”法律援助服務熱線,優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務措施,完善法律援助區域協作機制。
四、提高法律援助質量。《實施意見》明確,要全面推進法律援助服務標準化,建立法律援助辦案準入機制,改進案件指派工作制度;嚴格死刑、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承辦人員資質條件;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質量評估機制、法律援助案件“結案審查”和“質量評估”機制。
五、加強組織保障。《實施意見》要求,各縣(區)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加強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加強對法律援助工作的組織領導和保障。要建立和完善黨委政府領導,司法行政機關具體負責,有關部門協作配合,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法律援助工作體制機制,加強法律援助經費保障,擴大法律援助宣傳,不斷提高法律援助的社會知曉率。
(賀州市律師協會 謝澤佩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