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中組部負責人就《關于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答記者問
時間: 2015-09-29 訪問量:2,362
近日,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日前,中央組織部負責人接受本報記者采訪,就《意見》印發和貫徹落實等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請您介紹一下為什么要制定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
答:黨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大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力度。黨中央對社會組織黨建工作高度重視。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社會組織面大量廣,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十分重要。針對有些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比較薄弱的狀況,總書記特別強調,越是情況復雜、基礎薄弱的地方,越要健全黨的組織、做好黨的工作,確保全覆蓋,固本強基,防止“木桶效應”。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首先,這是促進社會組織健康發展的根本保證。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組織發展很快,已成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力量,在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承擔著重要任務,需要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引領社會組織正確發展方向,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社會組織全面貫徹落實。其次,這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迫切需要。社會組織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參與者、實踐者,在促進經濟發展、繁榮社會事業、創新社會治理、提供公共服務等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有利于激發社會組織活力,推動社會組織更好參與國家治理,匯聚起全面深化改革的強大正能量。第三,這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內在要求。社會組織是基層黨建工作的一個重要領域,近年來各地各有關部門對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進行了許多有益的探索,取得了積極成效,但大量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涌現,社會組織黨建工作面臨許多新的挑戰。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必須高度重視社會組織黨建工作,以更大的力度抓緊抓好。為全面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按照中央要求,中央組織部研究制定了這個《意見》,對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一些重要問題作出了明確和規范。
問: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總體上應把握哪些要求?
答: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根本目的是加強黨對社會組織的領導,促進社會組織健康發展,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做到“四個堅持”:一是堅持黨的領導與社會組織依法自治相統一,把黨的工作融入社會組織運行和發展過程,更好地組織、引導、團結社會組織及其從業人員;二是堅持從嚴從實,把握特點規律,嚴格落實黨建工作制度,積極探索符合社會組織實際的方式方法,防止行政化和形式主義;三是堅持問題導向,著力破解影響和制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發展的重點難點問題,推動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四是堅持分類指導,根據不同類型不同規模社會組織情況開展工作,正確處理一致性和多樣性關系,切實提高針對性和實效性,不斷增強社會組織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充分發揮社會組織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問:《意見》明確社會組織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主要體現在哪些方面?
答:《意見》明確社會組織黨組織是黨在社會組織中的戰斗堡壘,發揮政治核心作用,確立了社會組織黨組織功能定位。發揮政治核心作用,最根本的是履行好6條基本職責:一是保證政治方向。二是團結凝聚群眾。三是推動事業發展。四是建設先進文化。五是服務人才成長。六是加強自身建設。
問:《意見》對健全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完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對于促進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健康發展至關重要。《意見》明確了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管理體制:全國性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分別歸口中央直屬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國務院國資委黨委統一領導和管理;地方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由省、市、縣成立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機構統一領導和管理;城鄉社區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由街道社區和鄉鎮村黨組織兜底管理。有業務主管單位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由業務主管單位黨組織負責領導和管理,接受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機構的工作指導。同時要求各地要按照有利于開展黨的活動、加強黨員教育管理的原則,理順社會組織黨組織隸屬關系。此外,《意見》要求各級黨委組織部門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機構建立三項工作機制:一是統籌協調機制,二是上下聯動機制,三是直接聯系機制。《意見》還明確各級黨委組織部門對同級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機構進行指導,上級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機構對下級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機構進行指導,保證工作指導上的上下貫通。
問:如何抓好社會組織黨的組織和工作覆蓋?
答:實現黨的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是黨組織發揮作用的基礎和前提。針對社會組織特點,《意見》要求本著應建盡建的原則加大黨組織組建力度。一要按單位建立黨組織。二要按行業建立黨組織。三要按區域建立黨組織。在此基礎上,《意見》要求,對暫不具備組建條件的社會組織,可以通過選派黨建工作指導員、聯絡員或建立工會、共青團組織等途徑,開展黨的工作,條件成熟時及時建立黨組織。新成立的社會組織,具備組建條件的,登記和審批機關應督促推動同步建立黨組織。通過各種方式,努力做到哪里有群眾哪里就有黨的工作,哪里有黨員哪里就有黨組織。
問:如何促進社會組織中的黨組織和黨員更加有效地發揮作用?
答:《意見》著眼社會組織數量大、種類多、差異明顯和從業人員中高知識群體聚集的特點,要求積極拓展社會組織黨組織和黨員發揮作用的途徑,并有針對性地強調了5個方面。一要圍繞社會組織健康發展開展活動。促進社會組織健康發展是社會組織黨組織的重要任務。發揮好這一作用,必須堅持圍繞中心、服務中心,將黨組織活動融入到社會組織執業活動、日常管理和文化建設之中,使黨建工作與社會組織發展緊密結合、互促共進。二要貼近職工群眾需求開展黨組織活動。黨組織要密切關注職工群眾思想狀況和實際需求,創新思想政治教育方式,加強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通過開展群眾歡迎的活動、提供群眾期盼的服務來團結群眾、引導群眾,切實增強黨組織的吸引力和影響力。三要突出社會組織特點開展黨組織活動。社會組織在服務社會、服務群眾方面具有獨特優勢,黨組織活動必須善于發揮這一優勢。同時,要針對從業人員流動性強的特點,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開展活動,增強黨組織活動的開放性和靈活性。四要緊扣黨員實際創新教育管理服務。要加大發展黨員工作力度,特別要注重把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負責人和業務骨干發展成黨員,注重在沒有黨員和只有個別黨員的社會組織中發展黨員。五要貫徹從嚴要求提高組織生活質量。黨內生活貴在經常、重在認真、要在細節。社會組織黨組織要緊密聯系黨員思想工作實際,嚴格落實“三會一課”、民主評議黨員、黨員黨性定期分析等制度。按照規定召開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定期召開黨員組織生活會,積極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切實發揮組織生活教育、改造、提高黨員的作用。
問:如何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骨干力量?
答:做好社會組織黨建工作,離不開一支高素質的黨建工作骨干力量。《意見》從4個方面對加強社會組織黨務工作者隊伍建設提出要求。一要選優配強黨組織書記。按照守信念、講奉獻、有本領、重品行的要求,選優配強社會組織黨組織書記。二要充實壯大黨務工作者隊伍。要求專兼職結合,多渠道、多樣化選用,建設一支素質優良、結構合理、數量充足的黨務工作者隊伍。三要加強黨務工作者教育培訓。要求把社會組織黨務工作者納入基層黨務干部培訓范圍,依托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和高校開展培訓。四要強化管理和激勵。對黨務工作者既要嚴格管理和考核,又要激勵和保障他們做好工作。
問:《意見》在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基礎保障上有哪些具體要求?
答:必要的基礎保障是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重要支撐。《意見》提出,要建立多渠道籌措、多元化投入的黨建工作經費保障機制。要求把黨組織活動場所建成服務群眾的重要陣地,地方黨委要在社會組織集聚區域統籌建設黨群活動服務中心,支持具備條件的社會組織建設黨組織活動場所,鼓勵企事業單位、機關和街道社區、鄉鎮村黨組織與社會組織黨組織場所共用、資源共享。由于社會組織主要按照章程實行管理,《意見》要求將黨建工作有關內容寫入社會組織章程。同時強調,各級黨委和社會組織監管部門要加強對社會組織負責人的思想教育,引導他們主動支持黨建工作,為黨組織開展活動、做好工作提供必要條件。
問: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怎樣保證黨建工作責任落到實處?
答:抓好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必須落實責任制。《意見》著重從3個方面作了強調。一要明責。要求各級黨委加強對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領導,納入黨建工作總體布局;各級黨委組織部門牽頭抓總、統籌協調;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機構加強具體指導;民政、司法、財政、稅務、教育、衛生、工商等部門結合社會組織登記、年檢、評估等工作職能,協同做好社會組織黨建工作。二要考責。要求各級黨委把社會組織黨建工作作為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和相關部門領導班子、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社會組織黨組織書記每年向上級黨組織和本單位黨員報告工作并接受評議。三要追責。要求明確獎懲措施,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對履行責任不到位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問:最后,請您談談對貫徹落實《意見》有什么具體部署?
答:《意見》的下發,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一件大事。抓好《意見》的貫徹落實,是當前各級黨組織特別是社會組織黨組織的一項重要任務。中央組織部將專門召開會議,對深入貫徹落實《意見》、全面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作出部署。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通過舉辦培訓、開展研討、工作交流等方式,宣傳和解讀《意見》精神。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貫徹《意見》的實施辦法,梳理重點任務,明確責任分工,細化落實措施,及時協調解決貫徹落實中的具體問題。要認真研究制定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完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考核評價機制,加強督促檢查,推動工作落實。中央組織部將跟蹤了解各地各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意見》進展情況,并適時進行專項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