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易團、潘漢科、鐘繼華等13名同志 實習期滿考核公告(廣西律師協會第39期,2016.1.13)
時間: 2016-01-27 訪問量:2,876
實習律師李易團,男,實習證號20111305110011,自2013年5月23日起進入廣西桂百律師事務所實習。現李易團同志實習期滿,廣西桂百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完成了規定的實務訓練項目,因此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給予合格評定,并將該同志實習期滿申請參加面試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潘漢科,男,實習證號20111404110010,自2014年4月29日起進入廣西新桂律師事務所實習。現潘漢科同志實習期滿,廣西新桂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完成了規定的實務訓練項目,因此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給予合格評定,并將該同志實習期滿申請參加面試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鐘繼華,男,實習證號20121407110013,自2014年7月22日起進入廣西眾望律師事務所實習。現鐘繼華同志實習期滿,廣西眾望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完成了規定的實務訓練項目,因此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給予合格評定,并將該同志實習期滿申請參加面試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潘永俊,男,實習證號20011404110026,自2014年4月28日起進入廣西天獅靈動律師事務所實習。現潘永俊同志實習期滿,廣西天獅靈動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完成了規定的實務訓練項目,因此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給予合格評定,并將該同志實習期滿申請參加面試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杜曉玉,女,實習證號20011405210056,自2014年5月28日起進入廣西天獅靈動律師事務所實習。現杜曉玉同志實習期滿,廣西天獅靈動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完成了規定的實務訓練項目,因此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給予合格評定,并將該同志實習期滿申請參加面試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莫黃韋,男,實習證號20011404110029,自2014年4月28日起進入廣西天獅靈動律師事務所實習。現莫黃韋同志實習期滿,廣西天獅靈動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完成了規定的實務訓練項目,因此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給予合格評定,并將該同志實習期滿申請參加面試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陸 亮,男,實習證號20011405110051,自2014年5月22日起進入廣西祥泰律師事務所實習。現陸亮同志實習期滿,廣西祥泰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完成了規定的實務訓練項目,因此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給予合格評定,并將該同志實習期滿申請參加面試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黃 俊,男,實習證號20011405110040,自2014年5月6日起進入廣西創想律師事務所實習。現黃俊同志實習期滿,廣西創想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完成了規定的實務訓練項目,因此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給予合格評定,并將該同志實習期滿申請參加面試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黃琪宇,男,實習證號20011405110059,自2014年5月28日起進入廣西創想律師事務所實習。現黃琪宇同志實習期滿,廣西創想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完成了規定的實務訓練項目,因此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給予合格評定,并將該同志實習期滿申請參加面試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李虹圜,女,實習證號20011404210013,自2014年4月1日起進入廣西金獅律師事務所實習。現李虹圜同志實習期滿,廣西金獅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完成了規定的實務訓練項目,因此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給予合格評定,并將該同志實習期滿申請參加面試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黃健光,男,實習證號20011404110062,自2014年5月30日起進入廣西同望律師事務所實習。現黃健光同志實習期滿,廣西同望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完成了規定的實務訓練項目,因此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給予合格評定,并將該同志實習期滿申請參加面試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潘莉莉,女,實習證號20011409210107,自2014年9月17日起進入廣西民族律師事務所實習。現潘莉莉同志實習期滿,廣西民族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完成了規定的實務訓練項目,因此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給予合格評定,并將該同志實習期滿申請參加面試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張 卿,男,實習證號20011305110037,自2013年5月17日起進入廣西金桂北斗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張卿同志實習期滿,廣西金桂北斗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完成了規定的實務訓練項目,因此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給予合格評定,并將該同志實習期滿申請參加面試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廣西律師協會。
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和廣西律師協會的有關規定,廣西律師協會對上述13名實習人員提交的有關鑒定材料進行審查,并于2016年1月13日進行面試考核和綜合評定,擬對上述13名實習人員的實習表現評定為“合格”。現將廣西律師協會對上述13名同志的考核意見予以公示,公示期為十天,自2016年1月27日起至2016年2月5日止。
在公示期內,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請以書面形式(需屬實名)向廣西律師協會反映。 舉報電話:0771-5865220。
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