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力予等七位同志實習期滿考核公告(來賓市律師協會,2012.7.9)
時間: 2012-07-09 訪問量:2,019
張力予等七位同志實習期滿考核
公 告
(來賓市律師協會,2012.7.9)
實習人員張力予,女,實習證號為20141104120009,自2011年2月20日起至2012年2月19日止在廣西天際律師事務所實習,實習期滿一年。廣西天際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張力予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張力予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來賓市律師協會。
實習人員何平,男,實習證號為20021104110028,自2011年4月22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止先后在廣西寶?律師事務所、廣西天際律師事務所實習,實習期滿一年。廣西寶?律師事務所、廣西天際律師事務所均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何平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何平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來賓市律師協會。
實習人員潘向榮,男,實習證號為20141104110001,自2011年4月21日起至2012年4月20日止在廣西桂中律師事務所實習,實習期滿一年。廣西桂中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潘向榮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潘向榮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來賓市律師協會。
實習人員韋開貫,男,實習證號為20141104110002,自2011年4月22日起至2012年4月21日止在廣西桂中律師事務所實習,實習期滿一年。廣西桂中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韋開貫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韋開貫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來賓市律師協會。
實習人員韋光華,男,實習證號為20141104110003,自2011年5月11日起至2012年5月10日止在廣西芝州律師事務所實習,實習期滿一年。廣西芝州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韋光華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韋光華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來賓市律師協會。
實習人員何果,男,實習證號為20141104110004,自2011年6月3日起至2012年6月2日止在廣西仙城律師事務所實習,實習期滿一年。廣西仙城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何果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何果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來賓市律師協會。
實習人員張祖能,男,實習證號為20141104110005,自2011年7月14日起至2012年7月13日止在廣西仙城律師事務所實習,實習期滿一年。廣西仙城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張祖能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張祖能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來賓市律師協會。
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規則》和廣西律師協會《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辦法(試行)及《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期滿面試考核工作規則(試行)》等有關規定,來賓市律師協會對上述7人提交的有關鑒定材料進行審查,并于2012年6月26日對上述7名實習人員進行面試考核和綜合評定,擬對上述7名實習人員的實習表現評定為“合格”?,F將來賓市律師協會對上述7名同志的考核意見予以公示,公示期為十天,自2012年7月9日起至2012年7月18日止。
在公示期內,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請以書面形式具實名向來賓市律師協會或廣西律師協會反映。舉報電話:0772-4236208/0771-5865220。
來 賓 市 律 師 協 會
二O一二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