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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國家工作部門黨委?
2016-08-11 訪問量:1,026 來源:共產黨員網
國家工作部門黨委,是指黨在對下屬單位實行集中統一領導的國家工作部門中設立的領導機構,在本部門、本系統發揮領導核心作用。根據黨章第四十八條規定,《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對國家工作部門黨委的產生辦法、職權和工作任務進行了具體規范,主要內容如下。
在以下國家工作部門和單位中,可以設立黨委:(1)對下屬單位實行集中統一領導的國家工作部門;(2)根據中央授權對有關單位實行集中統一領導的國家工作部門;(3)金融監管機構;(4)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設立黨委的其他單位。
國家工作部門黨委的設立和撤銷,一般應當由黨的中央委員會或者本級黨的地方委員會審批。實行垂直管理的國家工作部門和單位的黨委,負責審批下屬單位黨委的設立和撤銷。黨委根據需要可以設立工作機構,負責黨委日常工作。
國家工作部門黨委除履行黨組相關職責外,還領導本部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組織的工作,領導或者指導本系統黨組織的工作,討論決定下屬單位工作規劃部署、機構設置、干部隊伍管理、黨風廉政建設等重要事項。
國家工作部門黨委設立和撤銷的具體程序、委員配備、組織原則、議事決策和責任追究等有關事宜,按照黨組工作有關規定執行。
(楊安琪 編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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