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舉辦涉外法律律師實務培訓班的通知
時間: 2017-08-15 訪問量:6,297
桂律協〔2017〕89號
各市律師協會,區直各律師事務所、公職公司律師辦公室: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司法部、外交部、商務部、國務院法制辦聯合印發的《關于發展涉外法律服務業的意見》和《廣西律師協會涉外法律服務律師人才培養規劃(2015-2018》(桂律協〔2017〕87號)文件精神,大力發展涉外法律服務業,進一步壯大涉外法律服務隊伍,健全涉外法律服務方式,提高涉外法律服務質量,結合廣西律師行業實際,廣西律師協會定于8月下旬在南寧市舉辦一期涉外法律律師實務培訓班?,F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時間
時間:8月20日-8月25日(8月20日15:00-18:00報到)為期6天。
二、培訓地點
廣西民族大學(東校區)國際教育綜合樓302,(廣西南寧市大學東路188號)
三、培訓對象及規模
廣西區內執業律師50人、實習律師10人,共60人。
四、培訓安排
8月20日 下午報到
8月21日 開班儀式,《仲裁&建筑工程支付與裁定》、《馬來西亞購置不動產的法律服務業務》
8月22日 《馬來西亞法院系統—如何在馬來西亞起訴》、《外國人如何在馬來西亞成立公司與馬來西亞的投資環境》
8月23日 《中國—馬來西亞涉外律師業務的開拓》、《越南法律事務律師操作實務》
8月24日 《越南勞動、民事訴訟、投資和稅收法律制度》
8月25日 《越南公司、合同、環境、刑事法律制度》
五、培訓費用
本次培訓只安排非駐邕參訓人員住宿,參訓人員培訓費和參訓期間食宿費用由廣西律師協會承擔。往返交通費由參訓人員所在單位承擔。
六、其他事項
(一)請各市律師協會、區直律師事務所于8月17日下午下班前將《涉外法律律師實務培訓班報名表》(詳見附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廣西律師協會秘書處培訓部郵箱(郵件主題請注明“XXX涉外法律律師實務培訓班”,郵箱:gxlxpxb@163.com)。
(二)廣西律師協會根據申報人員的涉外工作實際、特長、業績、對律師涉外工作的貢獻等擇優甄選,確定名單后進行公布。
(三)請參訓人員處理好工學矛盾,培訓期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曠課和請假。
(四)本次培訓一經公布參訓名單后無特殊原因不得請假或換人,確有特殊原因需要請假的,請及時將調整后的參訓人員名單連同請假有關材料報廣西律師協會秘書處。
(五)培訓期間,校方只負責提供學員學習期間的學習用品及教材,請參訓人員自行攜帶水杯和日常生活用品。
(六)住宿安排為2人一間,由校方統一分配。如個人需包間單?。ㄔ诰频曜》吭试S的情況下),自行承擔整間房費。
其他未盡事宜,請聯系跟班工作人員李運杰(電話:0771-5865220)。
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協會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