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團支招|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目前國家和地方有關部門有哪些金融優惠政策?
時間: 2020-03-04 訪問量:1,096
在新冠肺炎疫情下,全國旅游企業面臨著收入銳減、支出龐大,生存困難的嚴峻境地。為此,各級政府,尤其是各級金融監管部門出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和金融政策,通過給予企業降低貸款利率、延長貸款期限、降低擔保費用等一系列金融優惠政策為受到疫情影響的企業及個人提供支持,幫助其渡過難關。
為系統呈現自中央至地方的政策全貌,本文暫以廣西旅游企業可享政策為例:
國家層面
為了加大對疫情影響下企業金融的支持力度,國務院及相關部門陸續發布了《關于加強銀行業、保險業金融服務配合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20】10號)《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銀保監會、保監會、外匯局關于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關于支持金融強化服務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財金【2020】3號),相關措施內容如下:
1. 對受到疫情影響較大行業的企業提供差異化優惠的金融服務
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游等行業,以及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的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到期還款困難的,可予以展期或續貸。通過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支持相關企業戰勝疫情災害影響。
2. 優化對受疫情影響企業的融資擔保服務
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應取消反擔保要求,降低擔保和再擔保費。對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的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減半收取再擔保費。
3. 對受到疫情影響的個人及企業提供信貸照顧及征信保護
對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金融機構要在信貸政策上予以適當傾斜,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后還款期限。感染新冠肺炎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可展期一年,繼續享受財政貼息支持。
對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和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因疫情影響未能及時還款的,經接入機構認定,相關逾期貸款可以不作逾期記錄報送,已經報送的予以調整。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企業,可依調整后的還款安排,報送信用記錄。
廣西壯族自治區層面
為貫徹落實國家關于疫情防控阻擊戰促進經濟平穩運行政策,自治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也陸續發布了《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支持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促進經濟平穩運行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辦發【2020】6號)《廣西壯族自治區金融工作辦公室關于用好國開行優惠貨款支持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促進中小微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通知》(桂金辦銀【2020】1號)《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印發關于支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促進經濟平穩增長若干財政政策措施的通知》(2020年2月12日),具體措施內容如下:
1. 支持銀行等金融機構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企業給予延期還貸、展期續貸、無還本續貸等方式,進一步降低貸款利率或減免利息。
2. 對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的中小微企業,給予每戶最高不超過 200 萬元貸款半年財政貼息。對受疫情影響較大、有發展前景但暫時遇到困難的小微企業貸款(包括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實際借款人單戶授信原則上不超過1000萬元,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不高于1年期LPR的利率。
3. 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年內新增用于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貸款,由市縣級財政結合實際提供不超過1年的財政貼息,自治區財政予以1:1配套貼息,各級財政貼息總和不超過100%;市縣財政可根據實際情況加強審核、先行墊付,自治區財政將據實結算。對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的中小微企業,由企業所在地財政給予每戶最高200萬元貸款半年財政貼息,自治區財政按照實際兌現貼息金額給予各市縣財政一定獎勵。
4. 融資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農戶提供融資擔保的,未享受自治區現有信用擔保風險補償政策的部分,市縣財政可視情況按照當年實際擔保貸款的1‰給予擔保費用補貼,補貼發放期限1年,自治區財政按照市縣實際補貼金額的50%給予市縣財政獎勵。
律師建議
1. 隨著防疫攻堅戰的深入,相信會有更多的金融優惠政策出臺,因金融優惠政策有著較強的針對性和時效性,建議旅游企業及旅游行業的從業人員及時、準確解讀政策,用好政策,盡早走出困境。
2.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全國各地不斷推出支持企業恢復有序生產的金融優惠政策,并且政策均有不一致的地方,企業應積極向當地主管部門或相關專業人士咨詢,合理適用、盡早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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