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首期“風險投資與私募股權”研修班
時間: 2011-06-15 訪問量:2,022
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首期“風險投資與私募股權”研修班
一、課程宗旨
中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和進一步發展,離不開私募股權基金這一重要的融資手段。中國是亞洲最活躍的私募股權投資市場,國內眾多被投公司在海內外上市的良好效應和帶來的超巨額回報,吸引了更多資金通過私募平臺受惠于中國經濟。中國需要私募,私募也離不開中國,二者的結合推動了中國私募股權投資行業的飛速發展。私募股權投資,中國律師不可不知、不可不學。
本課程講授私募股權投資的基本理論、立法的現狀和前景,講解私募股權投資交易結構、盈利模式、法律框架、行業慣例中的核心法律問題,通過典型案例介紹律師在私募股權投資實務操作中的工作流程以及律師在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募集、設立、運營、監管、退出等階段遇到的法律問題和解決技巧。目的在于使學員了解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基本問題和核心結構;知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法律問題和解決方案;掌握律師在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招募設立、運營以及清算等實務操作中的法律技巧。
二、授課內容及師資
1、專題:私募股權基金運作全流程概述
主講人:楊 勇
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北京市律師協會風險投資與私募股權投資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VC & PE Summite(HK)執行主席,香港財富工場(論壇)總法律顧問,北京大學VC & PE聯合會(籌)副秘書長,北京大學民商法碩士。1992年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資格,1993年開始正式執業,并兼任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2、專題:投資基金法的修改與私募股權投資的發展
主講人:熊 智
北京商安律師事務所主任,博士研究生,北京市律師協會風險投資與私募股權投資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北京市律師協會權利保障委員會委員、西南政法大學應用法學院兼職教授、“全國律師辯論大賽北京賽區最佳辯手獲得者”、“服務民營企業全國十大杰出律師”、“亞洲最具影響力十佳律師”、中國投資家聯盟常務理事、北大PE投資家聯盟副理事長、聯合國南南局全球技術交易中心項目合作負責人。1994年開始非訴訟與訴訟之法律職業生涯,先后就讀于西南政法大學和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民商法學方向,中國政法大學在職博士、取得菲律賓(國立)比立勤大學管理哲學博士學位;致力于中國私募股權投資理論與實踐的研究工作。
內容提要:
私募雖曾一再被立法機關略過,但如今其龐大的規模已引起了國家與市場越來越多的關注。成熟的中國資本市場需要有多種參與主體,而私募基金不可或缺。但私募基金在發展過程中也遇到了很多立法層面上的問題。如法律沒有對私募作出明確的規定,對其如何監管也備受爭論,而對私募立法的地方性實踐大同小異,并未解決根本問題。
本課程將圍繞《證券投資基金法》修改的熱點話題,追溯《基金法》制訂、生效、執行的歷史進程,展望《基金法》修訂的總體趨勢。通過歷史的、動態的敘述展示私募立法的思路演變,讓學員從宏觀層面理解立法與實踐之間的互動,體味私募法律地位之確定、法律空間之構建等關系私募總體發展的現實要義。通過學習,學員能獲得一種私募本土化的歷史感,更準確地把握政策的脈絡,更切實地把握私募在中國的創新與問題,從而靈活、務實地規劃私募在中國法律語境下的生存與創新,走出一條適合中國國情的私募發展之路。
3、專題:私幕股權基金的投資交易及其法律服務
主講人:邱 建
北京萬商天勤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執業領域為私募股權與風險投資、資本市場、并購、跨境投資,具有美國紐約州和中國律師職業資格。清華大學學士、民商法學碩士,美國南部衛理大學國際經濟法碩士。兼任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常務理事。在加入萬商天勤之前,邱律師曾在美國律師事務所執業多年。著有《私募基金直投境內礦業公司法律問題淺析》、《略論紅籌公司境內上市》等。
4、專題:私幕股權基金實操中的法律問題(一)
主講人:馮繼勇
北京中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北京市風險投資與私募股權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中國人民大學高禮研究院秘書長,畢業于中國人民大學,1995年開始從事律師執業,專業領域為證券、私募股權基金的募集與設立、私募股權投資、并購。
內容提要:
PE(私募股權投資)在西方被譽為“撬動經濟杠桿的投資工具”。中國正處于經濟快速發展時期,企業對資本的渴求與日俱增,PE因此而備受青睞,并逐漸成為推動企業改革與發展的一道亮麗風景線。中國PE在資金募集、運作管理、退出渠道等方面都有了長足進展,但其發展與推進還需要相關政策與法律制度的進一步完善。從私募股權基金在中國的發展入手,以私募股權基金的法律運作為重點,全面介紹了私募股權基金的設立、投資、退出階段的法律操作實務,對如何規避其中的風險從法律角度給出了建議和指引。
5、專題:私幕股權基金實操中的法律問題(二)
主講人:張 偉
北京展達律師事務所主任、高級合伙人、專職律師;北京市律師協會風險投資與私募股權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北京市律師協會業務指導與繼續教育委員會秘書長,北京市東城區政協委員。北京大學法學學士、碩士,1993年從事律師工作,業務范圍包括金融投資、企業并購與重組、房地產,重大疑難訴訟及仲裁案件。
內容提要:
PE(私募股權投資)在西方被譽為“撬動經濟杠桿的投資工具”。中國正處于經濟快速發展時期,企業對資本的渴求與日俱增,PE因此而備受青睞,并逐漸成為推動企業改革與發展的一道亮麗風景線。中國PE在資金募集、運作管理、退出渠道等方面都有了長足進展,但其發展與推進還需要相關政策與法律制度的進一步完善。從私募股權基金在中國的發展入手,以私募股權基金的法律運作為重點,全面介紹了私募股權基金的設立、投資、退出階段的法律操作實務,對如何規避其中的風險從法律角度給出了建議和指引。
6、專題:私募股權投資及后期上市的法律問題
主講人:劉新輝
北京廣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對外經濟與貿易大學法學博士,并曾在加利福尼亞州立大學洛杉磯分校就讀。曾在英國歐華律師事務所及金杜律師事務所證券部工作多年,主要客戶包括各種投資基金、投資銀行、商業銀行、上市公司。劉律師所在的團隊曾連續三年獲得《投資與合作》評選的“年度風險投資和私募股權律師”大獎。在私募股權投資方面具有獨到經驗,曾經為境內外投資基金(包括Sequoia, KPCB, SIG, WI Harper, Origo, DCM, Qiming Venture Partners、弘毅投資等)近100個投資項目提供法律服務。
內容提要:
1、從境內和境外上市的角度,分析私募投資對被投資企業的影響。即企業應該選擇什么樣的投資人(境內還是境外?);如何設計投資結構和交易條款;分析過往案例,探討如何為企業今后公開發行上市做好準備。
2、從國內上市的角度,分析企業應該注意和解決的問題,探討律師應當關注的焦點問題及為企業提供的解決方案;
3、從國外上市的角度,分析中國律師和境外律師不同的角色和定位,討論企業需關注的主要問題,探討中國律師的工作特點、風險與規避。
7、專題:股權投資基金發展和適度監管
主講人:傅 強
北京長安律師事務所副主任,高級合伙人,法學碩士,從事律師執業20余年,具有香港律師公會FOREIGN LAWYER注冊律師資格,擔任湖南大學金融法研究所研究員,全國律師協會環境與資源專業委員會委員,中國礦業聯合會顧問,北京律協風險投資與私募股權法律專業委員會秘書長,多次受聘擔任中國工商銀行總行專家顧問,參與股權投資基金結構設計。
內容提要:
我國已經成為全球股權投資基金的最重要的新興市場。股權投資基金以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募集,對非上市企業進行股權投資。已成為投資市場的強大引擎,因為它的規模放大效應、強勁的獲利能力, 加之國有資金流入,提升了監管需求。但監管依據不足,政出多門,立法層次偏低,核心規范沒有出臺。因為募集的部分資金是社保基金等國有或類國有的資金,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要求與股權投資基金的“私募”性質及風險投資規則沖突。發改委實施監管的真正動因在于,國有資金獲準進入PE,但又不愿承擔有關的風險。監管策略應該是:基金自律和政府監管并行,而且應該強化自律機制,弱化政府監管,優先監管立法。如果處于財政拮據時期,應優先保護公共財產安全;對財政企穩、民生寬裕期,應該統一法度約束同為投資人的政府行為。在發展初期,監管層既當教練,又當裁判,維持交易秩序、還是運動員,參與投資博弈,政府力量對基金的過分滲透將影響股權投資基金健康成長。PE是成熟管理人和富裕人士私下進行的資金安排,雙方均能作出理性決定,政府無須越俎代庖地進行干預并承擔責任。應盡快培育行業自律組織,建立信用評級管理制度。現行的工商行政管理登記審查已足以滿足準入安全審核。
8、專題:房地產私幕股權基金
主講人:張 健
華房基金創始合伙人、華房中誠基金管理公司總裁。畢業于同濟大學和澳大利亞西悉尼大學,在房地產市場、投資、管理、研究、開發、金融和戰略方面有20多年經驗。曾任職于全球最大的房地產投資集團之一的聯勝集團和澳大利亞最大的投資銀行麥格理銀行,長期擔任房地產和金融企業高級管理職位。為世茂集團、萬科集團、中華企業、中房集團、中冶置業、海航置業、佳兆業集團、四川藍光集團、香港英皇集團、香港建設、英國皇家特許測量師學會、麥格里銀行、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浙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上海財經大學和廈門大學等提供房地產投融資服務和授課。專著有《房地產投資》、《房地產投資基金實務》和《房地產金融實務》等六部。
內容提要:
本課程使用最具實戰性的教學模式,充分考慮學員的實際學習需求,采取互動式案例教學,選取行業經典案例進行實戰分析、模擬與討論,使課程極具針對性和系統性;它將使學員掌握房地產私募股權基金的運作的知識。主要內容包括:一、我國房地產資金來源和私募基金的出現:房地產行業的發展趨勢,房地產融資現狀和創新,房地產私幕股權基金發展歷史機遇,從一個生活中的典型案例看房地產私募股權基金。二、房地產私募股權基金的運作,房地產私募股權基金產品分類,當前房地產私募股權基金主要投資哪些項目?房地產私募股權基金投資流程(融資、投資、管理和退出),一個房地產私募股權基金典型案例分析和討論。
9、專題:私幕股權基金實操業務中的法律需求
主講人:袁北林
北京千舟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總裁,北京千舟清源投資基金執行事務合伙人。業內資深投資專家,北京股權投資協會常務理事。20多年產業投資、風險投資、私募股權投資從業經歷,具有豐富的投資管理與投資實務的運作經驗。自1983年起在特區和央企投資機構從事項目投資、項目管理與項目咨詢;1995年起在國家計委綜合性投資公司任職董事總經理,從事項目投資與管理、企業上市、并購重組等資本運作;2003年起在中國風險投資公司從事風險投資與業務管理,先后任副總經理、營運總裁。從業以來歷經了改革開放之后的各個投資階段,成功主持和參與投資、并購近百家企業,其中多家企業成功在境內外上市并獲取較高的投資收益回報。
10、專題:私幕股權基金與社保基金
主講人:邢 彪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股權資產部副主任。
11、專題:私幕股權基金與投行業務
主講人:劉 新
北京匡富投資公司執行總裁。
附課程表: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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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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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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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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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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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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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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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衡石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北京律協風險投資與私募股權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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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權基金運作全流程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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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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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 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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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安律師事務所主任,北京律協風險投資與私募股權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權利保障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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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基金法的修改與私募股權投資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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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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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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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萬商天勤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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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幕股權基金的投資交易及其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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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
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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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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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繼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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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北京律協風險投資與私募股權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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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幕股權基金實操中的法律問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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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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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 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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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展達律師事務所主任、高級合伙人,北京律協風險投資與私募股權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業務指導與繼續教育委員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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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幕股權基金實操中的法律問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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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
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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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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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新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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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廣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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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幕股權投資與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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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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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 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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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長安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北京律協風險投資與私募股權法律專業委員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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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投資基金發展與政府適度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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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
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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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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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 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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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股權資產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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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幕股權基金與社保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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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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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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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華房基金創始合伙人,華房中誠不動產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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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私幕股權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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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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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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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
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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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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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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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匡富投資公司執行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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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幕股權基金與投行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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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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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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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千舟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總裁,北京千舟清源投資基金執行事務合伙人,北京股權投資協會常務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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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幕股權基金實操業務中的法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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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名額及對象
招生計劃擬限100名,以報名先后為序。
招生對象為正在或有志于從事與風險投資、私募股權有關法律業務的律師、公司法律顧問及企業高級管理人員等。
四、教學時間
(一)開課時間為2011年6月15日(星期三)至19日(星期日),實際授課5天。
(二)授課地點:中國人民大學校內。
五、結業證書
完成教學計劃規定課程者:
(一)頒發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首屆“風險投資與私募股權”研修班結業證書;
(二)頒發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首屆“風險投資與私募股權”研修班結業牌匾;
(三)自動成為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校友,享有中國人民大學校友殊榮。
(四)獲贈一年12期檢察日報社《方圓律政》雜志
六、培訓費用
(一)參加研修班人員須交納培訓費4000元人民幣。
(二)收費優惠標準
1、在律師學院2011年預招生活動中填寫過“風險投資與私募股權”預報名信息的學員九折,時間截至正式招生簡章發布之日。我院根據此預報名登記發確認函。
2、參加研修班的西部律師及已參加過我院其它研修班的學員九折。如需享受學費優惠,請在報到時提供結業證或律師證原件以供查驗。
3、客座教授介紹的學員九折
4、往屆學員介紹的新學員九折
5、三人團報九折
6、五人團報八折
說明:如同時滿足兩個以上優惠條件的,只能選擇其中一個標準享受。
七、授課講義
1、對于已交學費的學員,我院將在開課前將老師提供的電子版講義發送至學員郵箱。
2、對于當場交學費的學員,繳費后可在我院拷貝電子版講義或者由我院發送至學員郵箱。
八、報名方式
(一)方式一:遠程報名
1.時間:即日起至6月13日17:00,以收到報名表時間為準
2.下載附件中的報名表,填寫報名信息,然后
發送至郵箱:lawyerstudy@126.com
教師報名成功以收到學院確認函為準。
3. 在收到律師學院郵箱自動回復后三日內,將學費全款匯至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
帳戶名稱:中國人民大學
帳 號:0200007609026400244
開戶行:工商銀行紫竹院支行
重要提示:務必在備注欄中注明“律師學院學費”。
4.在匯款后立即將匯款底單復印件傳真至010-82509237。
(二)方式二:現場報名
即日起至6月14日工作時間內到中國人民大學明德法學樓618室報名,現場交納學費。
(三)報到
經確認報名成功的學員于6月14日工作時間帶有關材料到中國人民大學明德法學樓618室報到。
聯系電話:(010)62515711;傳真:(010)82509237。
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
2011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