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于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 (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時間: 2018-08-31 訪問量:1,506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對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會后,法制工作委員會將草案印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央有關部門和部分高等院校、研究機構征求意見,在中國人大網全文公布草案征求社會公眾意見。法制工作委員會還到北京進行調研,聽取意見;并就草案的有關問題與有關部門交換意見,共同研究。憲法和法律委員會于7月26日召開會議,根據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和各方面意見,對草案進行了逐條審議。財政經濟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司法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有關負責同志列席了會議。8月20日,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召開會議,再次進行審議。憲法和法律委員會認為,為落實黨中央“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的改革要求和相關決策部署,更好地發揮個人所得稅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對個人所得稅法進行修改是必要的,草案內容總體可行。同時,提出以下主要修改意見:
一、有的常委委員和有關方面提出,按照稅收法定的要求,應納稅所得的范圍、減免稅均屬于個人所得稅的稅制基本要素,個人所得稅法中關于“其他所得范圍”“其他減免稅情形”由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或者批準的規定,不符合立法法的有關規定,建議將相關事項盡量在法律中明確,確實無法在法律中明確的,也應由國務院作出規定。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對相關內容作以下修改:一是,考慮到目前個人所得稅法中列明的所得范圍已經比較全面,可不必再由國務院或其有關部門確定“其他所得”,刪除了現行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最后一項“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的規定。二是,將現行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十項、第五條第三項“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準免稅的所得”“其他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準減稅的”分別修改為“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所得”“國務院可以規定其他減稅情形”;同時分別增加規定,國務院關于免稅、減稅的規定,應當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
二、有的常委委員和專家提出,稿酬所得需要長期的智力投入,在稅負上應給予一定的優惠;有的建議,對于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在減除必要的費用后計算收入額,以體現量能課稅、凈所得征稅的原則。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采納這一意見,將第五條第二款修改為: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三、草案第五條對專項附加扣除作了規定,居民個人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支出,可以在稅前予以扣除。有些常委會組成人員和有關方面提出,為了弘揚尊老孝老的傳統美德,充分考慮我國人口老齡化日漸加快,工薪階層獨生子女家庭居多、贍養老人負擔較重等實際情況,建議對于贍養老人支出,也予以稅前扣除。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采納這一意見。
四、有的意見提出,個人所得稅法中的一些規定過于原則,如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扣除標準,專項附加扣除的具體范圍、標準等,均要求國務院或者國務院部門予以細化,法律的權威性和可操作性不強,建議研究修改。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結合當前的實際做法,對相關規定作以下補充和修改:一是,在法律中直接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扣除予以明確,即:個人將其所得對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二是,將草案關于專項附加扣除的具體范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商有關部門確定”的規定修改為“由國務院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五、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和有關方面提出,為便于納稅人了解相關信息,準確進行年度匯總申報,扣繳義務人在辦理扣繳申報后,應當向納稅人提供相關扣繳信息。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增加規定,扣繳義務人應當“向納稅人提供其個人所得和已扣繳稅款等信息”。
需要說明的是,在常委會審議和征求意見過程中,還有一些意見建議進一步提高基本減除費用標準,適當降低綜合所得最高邊際稅率。上述問題,國務院有關部門在草案起草階段進行過認真研究測算,相關規定兼顧了當前居民基本生活消費支出變化、稅收調節收入分配的實際需要等情況。這次改革,通過提高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增加專項附加扣除,優化調整稅率結構、擴大低檔稅率的級距等方式,減輕了廣大納稅人的稅收負擔,使個人所得稅稅負水平更趨合理,實現了從分類稅制向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的重大轉變,個人所得稅制改革邁出了關鍵一步。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研究,建議對上述問題的有關規定不作修改;同時,建議國務院方面結合征管及配套條件的完善,進一步深化相關改革,逐步擴大綜合征稅范圍,完善費用扣除,優化稅率結構,并根據改革進程對上述問題予以統籌考慮,抓緊總結改革實踐經驗,積極回應廣大人民群眾的關切,及時提出對相關制度進行修改完善的建議。
此外,還對草案作了一些文字修改。
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已按照上述意見提出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草案),建議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
修改決定草案和以上報告是否妥當,請審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