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協會編印廣西律師支付報酬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時間: 2019-10-29 訪問量:3,327
桂律協〔2019〕98號
各市律師協會,區直各律師事務所、公職公司律師辦公室:
《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協會編印<廣西律師>支付報酬管理辦法(試行)》已經第九屆廣西律師協會會長辦公會第13次會議通過,現予以公布。
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協會
2019年10月29日
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協會編印《廣西律師》
支付報酬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廣西律師行業對編印《廣西律師》支付報酬的管理和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辦法》《出版管理條例》《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管理辦法》《使用文字作品支付報酬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編印文字作品支付報酬管理辦法(試行)》《廣西壯族自治區司法廳編印文字作品支付報酬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廣西律師》是廣西律師協會主辦的,并經廣西壯族自治區新聞出版局批準編印的內部資料性出版物。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報酬是指使用廣西律師協會會費向參與《廣西律師》創作、設計等活動的作者發放的費用。
不得向與編印文字作品具體工作無直接關系的人員發放報酬,不得向本單位專職從事編印文字作品的人員發放審稿費、編輯費、校對費、設計費等報酬。
第四條 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形式向社會力量購買的創作、審稿、編輯、校對、設計等勞務報酬按雙方簽訂的合同支付,不適用本辦法。
第五條 《廣西律師》稿費發放的標準
(一)文字類原創類稿件
(1)特約稿件、經驗交流類、理論研究類稿件:每千字200元,注釋部分參照該標準執行。
(2)會議、活動等新聞動態類、先鋒典型類、文學類稿件:每千字150元。
(二)文字類轉載、摘編類稿件
按每千字150元的付酬標準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不足五百字的按千字作半計算,超過五百字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計算。
(三)圖片類稿件
(1)封面圖片:200元/幅。
(2)封二、封三圖片:50元/幅。
(3)封底圖片:100元/幅。
(4)文章配圖:30元/幅。
(5)藝術類攝影、書法、繪畫作品:100元/幅。
第六條 信息稿件的字數以最終采用的信息的實際字數計算。信息稿件以外的紙介質作品,發放報酬以千字為單位不足千字部分按千字計算。
作品的字數按實有正文計算,即以排印的版面每行字數乘以全部實有的行數計算。占行題目或者末尾排不足一行的按一行計算。
詩詞每十行按一千字計算,作品不足十行的按十行計算。
第七條 支付報酬,應當遵照以下程序:
(一)開展報酬支付工作前,應當由編輯部詳細核算稿費,并制作相應的稿費支付表,由財務部門審核后,按照廣西律師協會有關財務管理規定報批;
(二)審批工作結束后由財務部門通過郵寄、當面領取等方式向作者發放稿費。
第八條 支付報酬時必須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由廣西律師協會財務部門代扣代繳。
第九條 本辦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