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律師協會關于做好侵權責任法大型專題培訓班預報名工作的通知
時間: 2010-04-01 訪問量:1,290
桂律協〔2010〕16號
廣西律師協會關于做好侵權責任法大型專題培訓班預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律師協會,區直各律師事務所,各公司、公職律師辦公室:
新的侵權責任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于
一、培訓主要內容
侵權責任法主要條款立法背景和內容解析
二、授課專家
賈東明,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
張新寶,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民法研究會秘書長。
三、培訓時間、地點
(一)培訓時間
4月24、25日。
(二)培訓地點
南寧市(具體地點根據報名人數確定,另行通知)。
四、參加對象
廣西區內執業律師均可以報名參加培訓。
五、報名方式
報名參加培訓的律師請直接在電腦上填寫“專題培訓班報名表”,并上報所在律師事務所,由律師事務所統一報名。市直各律師事務所將“專題培訓班報名表”提交所屬市律師協會,各市律師協會將本市律師報名情況匯總后提交廣西律師協會培訓部(只須提交“電子版”);區直各律師事務所直接向廣西律師協會培訓部報名提交“專題培訓班報名表”(請提交電子版“報名表”);各公司、公職律師辦公室參照區直各律師事務所的報名方式直接向廣西律師協會培訓部報名。
報名截止日期為
廣西律師協會將根據培訓場地大小、報名時間先后確定可參訓律師名單,可參訓律師名單將于
六、培訓費用
本期培訓免培訓費。培訓期間食宿費、交通費自理。
七、注意事項
(一)請各單位在接到本通知后組織律師積極報名參加。為了鼓勵廣大律師積極參加培訓,同時為了避免浪費資源,本次報名通過審核的可參訓律師如無故不參加培訓,廣西律師協會將對其進行通報批評。
(二)外地律師如需住宿,請在報名表中注明,廣西律師協會將根據律師住宿需求聯系與培訓地點相近的酒店,律師入住時可憑律師證享受協議價優惠。
(三)培訓期間,律師憑入場卷及律師執業證入場,領取入場卷的時間及其他未盡事宜(如具體報到時間和地點、培訓地點等)請關注本次培訓的正式通知。
(四)發送報名表時, E-Mail主題請按照如下格式填寫:“[××市律師協會]專題培訓報名表”(各市律師協會用),“[××律師事務所]專題培訓報名表”(區直各律師事務所用)或“[××公司(公職)律師辦公室]專題培訓報名表”(各公司、公職律師辦公室用)。
二○一○年四月一日
(本文不再印發紙質文件)
(聯系人:黃鱗、曾文海,聯系電話:0771-5865220、E-Mail:gxlxpxb@tom.com)
主題詞:司法 律師 培訓 預報名△ 通知
抄送:司法廳政治部、律管處
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協會秘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