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濱華、王少君、何 芳等12名同志實習期滿考核公告(廣西律師協會,2012.9.20)
時間: 2012-09-23 訪問量:1,987
實習律師莫濱華,男,實習證號20151103110001,自2011年3月20日起至2012年7月28日止在廣西安信所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安信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莫濱華 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王少君,男,實習證號2001110811074,自2011年8月8日起至2012年8月8日止在北京大成(南寧)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北京大成(南寧)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王少君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何芳,女,實習證號20011107210062 ,自2011年7月15日起至2012年7月14日止在廣西天獅靈動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天獅靈動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何芳 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韋英梅,女,實習證號20011105210043 ,自2011年5月28日起至2012年5月28日止在廣西縱華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縱華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韋英梅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黃秋蘭 ,女,實習證號20011104210026,自2011年4月26日起至2012年4月25日止在廣西金桂北斗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金桂北斗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 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肖艷,女,實習證號20011106210052,自2011年6月17日起至2012年6月16日止在廣西民族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民族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肖艷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秦浩,男,實習證號20011105110042,自2011年5月29日起至2012年8月29日止在廣西歐亞嘉華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歐亞嘉華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秦浩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甘樹斌,男,實習證號20011106110053,自2011年6月17日起至2012年6月16日止在廣西桂海天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桂海天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甘樹斌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陳東陽,女,實習證號20111105010011,自2011年5月10日起至2012年5月10日止在廣西百澄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百澄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陳東陽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盧晶晶 ,女,實習證號20111103210005,自2011年3月8日起至2012年3月8日止在廣西澄碧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澄碧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盧晶晶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黃嬌媛,女,實習證號20111104210009,自2011年4月17日起至2012年4月16日止在廣西中名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中名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黃嬌媛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謝永學,男,實習證號20151105110003,自2011年5月8日起至2012年5月8日止在廣西進安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進安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謝永學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規則》和廣西律師協會《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辦法(試行)及《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面試考核工作規則(試行)》有關規定,廣西律師協會對上述12名實習人員提交的有關鑒定材料進行審查,分別于2012年7月25日和9月19日進行面試考核和綜合評定,擬對上述12名實習人員的實習表現評定為“合格”。現將廣西律師協會對上述12名同志的考核意見予以公示,公示期為十天,自2012年9月24日起至2012年10月3日止。
在公示期內,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請以書面形式(需屬實名)向廣西律師協會反映。 舉報電話:0771-5865220。
實習律師王少君,男,實習證號2001110811074,自2011年8月8日起至2012年8月8日止在北京大成(南寧)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北京大成(南寧)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王少君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何芳,女,實習證號20011107210062 ,自2011年7月15日起至2012年7月14日止在廣西天獅靈動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天獅靈動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何芳 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韋英梅,女,實習證號20011105210043 ,自2011年5月28日起至2012年5月28日止在廣西縱華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縱華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韋英梅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黃秋蘭 ,女,實習證號20011104210026,自2011年4月26日起至2012年4月25日止在廣西金桂北斗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金桂北斗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 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肖艷,女,實習證號20011106210052,自2011年6月17日起至2012年6月16日止在廣西民族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民族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肖艷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秦浩,男,實習證號20011105110042,自2011年5月29日起至2012年8月29日止在廣西歐亞嘉華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歐亞嘉華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秦浩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甘樹斌,男,實習證號20011106110053,自2011年6月17日起至2012年6月16日止在廣西桂海天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桂海天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甘樹斌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陳東陽,女,實習證號20111105010011,自2011年5月10日起至2012年5月10日止在廣西百澄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百澄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陳東陽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盧晶晶 ,女,實習證號20111103210005,自2011年3月8日起至2012年3月8日止在廣西澄碧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澄碧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盧晶晶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黃嬌媛,女,實習證號20111104210009,自2011年4月17日起至2012年4月16日止在廣西中名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中名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黃嬌媛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謝永學,男,實習證號20151105110003,自2011年5月8日起至2012年5月8日止在廣西進安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進安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謝永學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規則》和廣西律師協會《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辦法(試行)及《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面試考核工作規則(試行)》有關規定,廣西律師協會對上述12名實習人員提交的有關鑒定材料進行審查,分別于2012年7月25日和9月19日進行面試考核和綜合評定,擬對上述12名實習人員的實習表現評定為“合格”。現將廣西律師協會對上述12名同志的考核意見予以公示,公示期為十天,自2012年9月24日起至2012年10月3日止。
在公示期內,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請以書面形式(需屬實名)向廣西律師協會反映。 舉報電話:0771-5865220。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