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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民生 保經濟 為民事審判工作獻言獻策——廣西律師參加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兩院”專項工作報告調研座談會
2020-08-31 訪問量:1,420
2020年8月25日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吳玉良率調研組到廣西,開展關于“兩院”專項工作報告專題調研并召開座談會,分別聽取自治區高院關于加強民事審判工作依法服務保障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情況和自治區檢察院關于人民檢察院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情況的匯報。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自治區公安廳、司法廳,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法院的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以及廣西律師協會會長黃志文、廣西律師協會民事專業委員會委員吳霞參加會議并發言。
座談會現場
在座談會上,黃志文會長在發言中結合律師工作的實際,提出一些司法機關的違法問題。例如,個別當事人及司法機關對民營企業濫用查封、凍結措施;民營企業內部股東爭議,司法機關不當介入,對民營企業及企業家濫用刑事強制措施,還利用破產程序侵害民企財產權利;在刑事案件中,司法機關濫用偵查手段侵占民營企業合法財產的問題等。同時建議全國人大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根據律師行業的特點與實際情況,制定不同的稅收法律,并抓緊對過時的法律法規進行修訂,及時解決法律法規之間互相沖突的問題。
吳霞律師也根據自身的辦案經驗,對加強民事審判工作和依法服務保障經濟社會持續發展提出了建議。例如,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和加速個人破產法律的制定,以解決目前破產清算程序中出現的法律規定不明確、執行難的問題;在涉及民營企業民事訴訟的過程中,為保障更換查封物、確保民營企業能夠正常、合法經營,應統一法律執行標準;在刑事案件中,明確對民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高管人員采取羈押強制措施必要性審查的判斷依據,避免因民營企業涉嫌犯罪而導致整個企業經營倒閉的不良后果;統一訴訟費收取標準,加快訴前調解制度化的建設等。
吳玉良主任及其他隨行人員認真聽取了廣西律師的發言,并予充分肯定廣西“兩院”專項工作的成績。他強調,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工作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認真貫徹落實司法改革各項決策部署,加強工作監督指導,認真學好民法典,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他要求人民檢察院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要強化擔當意識,完善工作機制,準確適用法律,更好維護司法公正;公檢法司各單位要加強配合協作,共同研究解決實踐中遇到的問題,更好發揮制度效能。
黃志文會長和吳霞律師參加會議
文:吳霞
圖:吳霞,廣西人大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