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為36名農民工討薪17.75萬元
時間: 2016-12-29 訪問量:1,074
來自四川的36名農民工在梧州市某工程項目部從事墻體抹灰等工作,工程施工方拖欠農民工工資17.75萬元。在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承辦律師的幫助下,36名農民工如數獲取工資。
廣東A裝飾公司作為梧州B工程的施工單位,在承包工程后把部分工程分包給顧某。2013年8月,顧某聘請來自四川的董某等36名農民工在B工程處從事墻體抹灰等工作,約定每日工資350元,每個月按時發放工資。但董某等人在進場施工起至工程任務完成,顧某從未按月足額發放工資。2014年7月,董某等人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經協調,A公司和顧某支付了董某等人的部分工資,尚欠17.75萬元未支付。
無奈之下,2015年12月,董某等36人到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經審查,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決定受理該申請,并指派廣西文威律師事務所莫潔如律師承辦。2015年12月30日,梧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立案受理。2016年2月,在開庭審理后,作出裁決,A公司和顧某支付給董某等36人工資共計17.75萬元。
董某等36人農民工對該案裁決結果表示滿意,對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律師的工作表示感謝。
供稿:韋金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