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司法廳關于開展2018年度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執業檢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時間: 2019-03-19 訪問量:4,849
各市司法局,區直各律師事務所,區直各公職、公司律師辦公室:
為認真履行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對律師事務所年度檢查考核的法定職責,進一步加強對律師事務所執業和管理活動的監督,引導律師事務所和廣大律師依法、誠信、盡責執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司法部《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律師執業管理辦法》《律師事務所年度檢查考核辦法》、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執業年度考核規則》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事務所年度檢查考核實施細則》《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執業年度考核辦法》等規定,現就做好2018年度全區律師事務所年度檢查考核和律師執業年度考核(以下簡稱“年度考核”)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對象
凡在2018年12月31日前經廣西壯族自治區司法廳許可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含律師事務所分所、公職律師辦公室、公司律師辦公室,下同)和批準執業的律師(含專職律師、兼職律師、公職律師、公司律師、法律援助律師,下同)均為本次年度考核對象。
二、考核方式
本次年度考核采取網上填報、書面審核與實地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自治區司法廳、廣西律師協會將組成考核工作組對部分市年度考核情況進行抽查。各市司法局和律師協會應聯合組成考核工作組,對轄區內的律師事務所和律師開展年度考核工作。
三、考核內容
對律師事務所年度檢查考核內容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事務所年度檢查考核實施細則》第八至第十一條規定執行,對律師執業年度考核內容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執業年度考核辦法》第八條規定執行。今年重點檢查考核以下內容:
(一)律師事務所保持法定設立條件的情況。是否保持《律師法》《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規定的設立條件,分支機構是否有3名派駐律師,是否及時辦理《章程》、負責人、合伙人、住址、派駐律師等變更登記、備案手續等。
(二)律師事務所內部管理。律師事務所內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執行情況,對聘用律師、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人員)的管理情況,對異地(掛靠)執業律師的管理情況,律師事務所及律師被投訴處理的情況。重點考核律師事務所主任或管理合伙人的履責情況。
(三)律師黨建工作情況。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情況,黨建進章程情況,黨組織建設情況,“三會一課”、組織生活會等活動開展情況,律師事務所主要負責人和黨組織書記“一肩挑”、“雙向進入、交叉任職”、“雙向培養”制度機制推進和落實情況,黨員組織關系接轉、“口袋黨員”摸查情況,黨建活動場所建設以及黨組織和黨員律師作用發揮情況,發展新黨員情況。
(四)業務活動開展情況。律師事務所辦理法律服務業務的情況,辦理重大、敏感、群體性案件,特別是辦理涉黑涉惡案件、邪教案件的情況,擔任政府法律顧問、村(社區)法律顧問的情況,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的情況,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情況。
(五)案件管理情況。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隨機抽查法院辦結的案件,檢查律師事務所是否統一接受委托,統一簽訂書面委托合同,統一收取委托人支付的費用,統一保管和使用律師服務專用文書、財務票據及檔案管理等情況。
(六)組織律師參加學習培訓情況。律師完成繼續教育培訓情況及律師事務所組織學習律師執業規范及行業管理相關規定的情況。
四、考核材料
(一)律師事務所需準備的材料
1.律師事務所(含分所,公職、公司律師辦公室)年度執業情況報告。年度執業情況報告應當全面、客觀地反映2018年度律師事務所的隊伍建設、內部管理、黨建工作、業務活動開展、投訴查處等情況。律師事務所分所的年度執業情況報告需經總所審核同意。
2.律師事務所年度檢查考核登記表(網上自動生成);
3.律師執業年度考核登記表(網上自動生成);
4.律師執業年度考核匯總表(網上自動生成);
5.為聘用律師和輔助人員辦理養老、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險的書面承諾,承諾內容 需載明每個人的身份信息、所內職務、社保種類、購買起止時間等內容;
6.2018年度辦理業務情況(收案登記、收費憑據、卷宗等);
7.履行法律援助義務、參加社會服務及其他社會公益活動的情況說明,履行法律援助義務情況需列明辦案人員姓名、辦案起止時間和案件名稱;
8.獲得行政或行業表彰獎勵、受到行政處罰或行業處分、投訴處理等情況的說明;
9.兼職律師及公職、公司律師由所在單位出具允許其兼職從事律師職業、同意參加年度考核的證明(蓋法人公章或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10.考核工作組根據需要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1、2、3、4、5、7、9項材料(原件)需提交考核工作組,其他材料由考核工作組現場查驗。
公職、公司律師辦公室提供上述第1、2、3、4、9項材料。
法律援助律師提供上述第3、4項材料。
(二)各市司法局、律師協會需提交的材料
1.2018年度檢查考核總結報告(以文件形式上報);
2.市律師事務所年度檢查考核匯總表(網上自動生成);
3.市律師執業年度考核匯總表(網上自動生成);
4.通過2018年度檢查考核的律師事務所及律師公告信息(網上自動生成)。
五、考核等次及標準
(一)律師事務所年度檢查考核等次和標準。律師事務所年度檢查考核結果分為“合格”、“不合格”兩個等次,等次評定標準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事務所年度檢查考核實施細則》第十二、十三、十四、二十二條的規定執行。
(二)律師執業年度考核等次和標準。律師執業年度考核結果分為“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三個等次,等次評定標準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執業年度考核辦法》第十、十一、十二、十三條的規定執行。
六、考核時間和程序
此次年度考核按照律師事務所對律師考核、縣(區、市)司法局初審、市司法局和律師協會考核(備案)、自治區司法廳和廣西律師協會指導監督的程序進行。區直律師事務所的年度檢查考核和律師的執業年度考核由自治區司法廳律師工作處、廣西律師協會負責。
(一)律師事務所考核階段(2019年3月31日前)
1.律師根據考核內容對2018年度執業活動情況進行自我總結,并按要求在廣西律師網絡管理平臺(http://mc.gxlawyer.org.cn/login.jsp,以下簡稱“網上”)填寫《律師執業年度考核登記表》,報所在的律師事務所。
2.律師事務所依據本《通知》要求,組織召開年度考核工作會議,聽取律師述職,并進行評議。根據評議情況,在網上確定律師考核等次,并在所內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
律師事務所應于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對本所律師的執業年度考核及本所年度檢查考核相關材料的填報、匯總、整理工作。
(二)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檢查考核階段(2019年4月1-30日)
各市司法局、律師協會考核工作組應深入律師事務所進行實地檢查,根據檢查考核情況,確定律師事務所及律師的年度考核結果并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三)自治區司法廳、廣西律師協會督查階段(2019年4月20-30日)
自治區司法廳、廣西律師協會將根據工作需要派出考核督查工作組,對部分市年度考核工作進行抽查。
(四)司法行政機關備案階段(2019年5月1-10日)
1.公示期滿后,由律師事務所指派專人攜帶本所《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副本)》和全體執業律師的《律師執業證》原件到市司法局加蓋“律師事務所年度檢查考核”專用章和“律師年度考核備案”專用章(具體蓋章時間由各市司法局安排)。
2.2019年1月1日-4月30日期間經自治區司法廳許可執業的律師事務所和律師不參加本次年度考核,但應將《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和《律師執業證》上交市司法局,加蓋“律師事務所年度考核”專用章或“律師年度考核備案”專用章,在“考核結果”欄標注“新執業”字樣。
(五)自治區司法廳公告階段
自治區司法廳收到備案材料后及時進行審核,完成匯總,于2019年5月31日前將全區律師事務所年度檢查考核結果、律師執業年度考核結果統一在自治區司法廳門戶網站和廣西律師協會網站上予以公告,并報司法部備案。
七、對考核中有關問題的處理
(一)關于變更執業機構的律師的年度考核
1.在考核年度內發生了執業機構變更的律師,在現執業機構進行考核,其轉入前的執業情況由原執業機構向現執業機構提供。
2.執業律師在年度考核期間(2019年3-5月)應盡量不辦理轉所手續。確需辦理轉所的律師,請原執業機構及時反饋所屬律師協會在網上完成轉所信息變更,并由原執業機構向現執業機構出具轉出律師上一年度執業期間情況,由現執業機構在網上完成轉所律師上年度考核等次評定。
(二)對不參加年度考核的處理
1.律師事務所不按規定接受年度檢查考核的,由市司法局公告責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檢查考核;逾期仍未接受年度檢查考核的,視為自行停辦,由市司法局收回其執業許可證,并按照行政許可注銷程序上報自治區司法廳辦理注銷手續。
2.律師不按規定參加執業年度考核的,律師事務所應當如實報告所屬市律師協會,由律師協會責令其限期參加執業年度考核;逾期仍不參加執業年度考核的,由律師協會直接出具“不稱職”的考核結果。
(三)發現問題的處理
1.律師事務所經年度檢查考核,被評定為“不合格”的,應嚴格按照《律師事務所年度檢查考核辦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處理。
2.在年度檢查考核期間,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考核工作組)發現律師事務所未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備案手續的,應當責令其先辦理變更登記或備案手續,然后再參加年度檢查考核;發現律師事務所不能保持法定設立條件的,應當責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再進行年度檢查考核;經整改仍不符合法定設立條件的,應當終止,并按程序逐級上報自治區司法廳辦理注銷手續。
3.律師經年度考核被評定為“不稱職”的,應嚴格按照《律師執業年度考核辦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處理。
八、工作要求
(一)領導重視,嚴肅紀律,依法依規開展年度檢查考核工作。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師協會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規定的內容、標準和程序評定律師事務所和律師考核等次。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工作人員要嚴肅紀律,廉潔自律,嚴格按照《律師法》《律師事務所年度檢查考核辦法》《律師執業年度考核辦法》等法律、規章及行業規范的有關規定開展年度檢查考核工作,確保年度檢查考核工作順利進行。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干擾年度檢查考核工作的正常開展。
(二) 結合年度考核工作,推動律師事務所規范化管理。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要結合年度考核工作,對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的執業活動和日常管理進行一次全面認真的檢查,要指導律師事務所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強化律師事務所自律管理。對檢查中發現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存在的問題,要予以指出并責令整改。
(三)及時、準確上報相關信息。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要督促所屬律師事務所,認真做好律師事務所年度檢查考核和律師執業年度考核相關信息的填報工作,確保上報信息及時、真實、準確,不少報、不漏報、不錯報。各級律師協會、各律師事務所應安排專人負責律師事務所及律師信息的審核、填報工作,確保信息真實有效。
各市司法局、律師協會應于2019年5月10日前將本市律師事務所年度檢查考核材料及律師執業年度考核材料分別報自治區司法廳律師工作處、廣西律師協會秘書處會員部,并將電子版(網上自動生成的除外)發至廣西律師協會秘書處會員部郵箱(gxlxhyb@126.com)。
對年度考核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聯系自治區司法廳律師工作處(聯系人:陳莉,聯系電話:0771-5886059)或廣西律師協會秘書處會員部(聯系人:徐柳萍,聯系電話:0771-5871960)。
廣西壯族自治區司法廳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