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發春、張德進、陳春麗等同志實習期滿考核公告(北海市律師協會,2014.7.24)
時間: 2014-07-24 訪問量:2,176
鄧發春、張德進、陳春麗等同志
實習期滿考核公告
(北海市律師協會,2014.7.24)
實習人員鄧發春,男,實習證號為20051205110068,自2012年5月17日起至2013年5月16日止在廣西海城律師事務所實習,實習期滿一年。廣西海城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鄧發春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鄧發春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北海市律師協會。
實習人員張德進,男,實習證號為20051304110092,自2013年4月26日起至2014年4月25日止在廣西海鑫律師事務所實習,實習期滿一年。廣西海鑫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張德進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張德進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北海市律師協會。
實習人員陳春麗,女,實習證號為20051207210077,自2012年7月2日起至2013年7月1日止在廣西南珠律師事務所實習,實習期滿一年。廣西南珠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陳春麗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陳春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北海市律師協會。
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規則》和廣西律師協會《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辦法(試行)及《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面試考核工作規則(試行)》有關規定,北海市律師協會對上述3人提交的有關鑒定材料進行審查,并于2014年7月18日對上述3名實習人員進行面試考核和綜合評定,擬對上述3名實習人員的實習表現評定為“合格”。現將北海市律師協會對上述3名同志的考核意見予以公示,公示期為十天,自2014年7月24日起至2014年8月2日止。
在公示期內,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請以書面形式(需屬實名)向北海市律師協會或廣西律師協會反映。舉報電話:0779-2052289/0771-5865220。
北海市律師協會
201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