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品行去播撒法律的陽光
時間: 2019-05-07 訪問量:2,062
愛因斯坦曾說過:“不管時代的潮流和社會的風尚怎樣,人總可以憑著自己高尚的品質,超脫時代和社會,走自己正確的道路。”在當下物欲橫流的社會,為了更好的實現人生價值,梁鵬律師憑著“厚道、坦誠、和善”的高尚品質,秉著“公平、正義、精湛”的執業理念,成了律師中麟角者。
▲梁鵬律師參加中國—東盟法學家聯誼會暨中國—東盟法律論壇
鵬摶九天,樹立形象
2001年,梁鵬懷揣著“在法律天平上尋找正義砝碼”的理想,踏進法院之門,在法院一呆就是六個春秋,期間曾被評為法院先進工作者、優秀共產黨員,還被中共南寧市新城區委授予“新城區優秀共產黨員”榮譽。
“博觀而約取,厚積而薄發”,大文豪蘇軾曾如是說。梁鵬深諳此道理。2008年梁鵬華麗轉身,辭職成為一名執業律師后,更加嚴格要求自己,不忘初心,不斷加強自身政治素養和政治理論學習。他勤鉆研,重實踐,注重理論研究和辦案實踐結合,在學術研究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果。2017年,論文《我國中小企業在越南投資的法律保障機制探研》在雜志《廣西律師》刊發,《淺談職務犯罪人員的社會矯正工作》榮獲廣西矯正研究會二等獎。2018年,論文《法律援助案件質量標準的探研》榮獲第十屆西部律師論壇三等獎。同年,他分別被第十屆中國律師論壇、第十屆西部律師發展論壇邀請作為演講嘉賓,登上了中國律師論壇最高舞臺,是第十屆中國律師論壇邀請廣西兩名律師作為演講嘉賓中的最年輕80后律師。
▲梁鵬律師參加香港律師會成立110周年慶典暨“一帶一路”論壇合影留念
▲梁鵬律師在第十屆中國律師論壇上發表演講
▲梁鵬律師參加第十屆西部律師發展論壇
▲梁鵬律師參加第十屆西部律師發展論壇獲獎證書
梁鵬干一行,愛一行,積極參與和支持律師行業工作,先后擔任廣西律師協會刑事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和東盟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2017年4月當選為首任廣西律師協會公職公司法律援助律師工作委員會主任。此外,他積極參加法學會、自治區人大立法專家論證會等工作,分別擔任東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和社區矯正研究會理事,先后被邀請參加了《廣西物業條例修訂(草案)》《廣西郵政條例(草案)》《廣西促進知識科技成果轉化條例(草案)》和《廣西民族教育促進條例(草案)》等立法專家論證會。梁鵬2017年作為廣西律師代表團應邀出席香港律師公會成立110周年慶典和法律論壇,2018年參加前往老撾、柬埔寨東盟國家等開展法律合作調研。他從2015年至今連續擔任中國-東盟博覽會法律顧問和品牌維權顧問。
無論干什么,他都時刻謹記自己是一名黨員律師,盡職盡責,認真履職。 梁鵬以扎實的法學理論功底和銳意進取的拼搏精神,積極負責的工作態度,成功地辦理了一系列訴訟和非訴訟法律事務,取得了良好的社會反響,贏得了社會的肯定和當事人的贊譽。
不卑不亢,為人謀益
現任《民主與法制》雜志社總編、法學家劉桂明先生這樣說:“律師是一個看起來很美、說起來很煩、聽起來很闊、做起來很難的職業。”這樣的“難”不僅體現在專業上的難,還體現在道德底線上的“難”。在接觸一些重大疑難復雜案件時,面對“糖衣炮彈”的攻擊,梁鵬絲毫不動心。他認為,職業技能成就會辦案的律師,職業技能加職業道德成就卓越的律師。正是因為有這樣的執業理念,他始終嚴格遵守《律師法》和《律師執業行為規范》,作風正派,在當事人中贏得良好的口碑,執業十一年來無違法違紀行為,保持零投訴的良好記錄。在處理與委托人關系方面,他堅持原則底線,嚴格遵守行業道德規范,誠實守信,無虛假承諾,無違規收案辦案,堅持以委托人利益至上,高效率,高質量,出色地完成每一件法律服務業務。2017、2018年,他連續被評為“廣西創想律師事務所優秀員工二等獎”。
執業以來,梁鵬辦理過許多社會影響力較大的案件,比如:2011年中央政法委督辦的賀州鐘山李某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陳某某雇兇殺人案、自治區人防辦廖某某受賄案、韋某某農機系統行賄案;2012年廣西一號118特大傳銷案件;2013年柳州動物園主任溫某某貪污案;2014年韓某某跨國綁架案采納辯護意見定為非法拘禁罪、郭某某信用卡詐騙案無罪辯護成功獲得不起訴;2015年何某某南寧市交警受賄案、李某某防城港海關受賄案、百色市交通局副局長李某受賄案、博白縣常務副縣長陳某某受賄案;2016年黃某某行賄給交通廳長和欽州市副市長案獲得不起訴、許某某行賄給林業廳長案;2017年朱某某、李某某騙取銀行貸款案獲得不逮捕、不起訴;2018年廣西教育廳統戰部長李某受賄案;玉林市玉東新區副主任嚴某某受賄、濫用職權案等。民商事案件中,2017年代理梧州農行上訴高院二審全部支持,改判挽回3000多萬國有資產;2018年代理某二手車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取得行業標桿勝訴結果。
辦大案,稍不慎就會犯錯,稍不慎就會道德淪陷,但他堅守自己心中的旗幟,堅信:做人,精明不如厚道,計較不如坦誠,強勢不如和善!
扶貧助困,予人玫瑰
“有個叫梁鵬的律師,為人正直厚道,思維敏捷,法律精湛,熱心助人,只要找到他,都會全力以赴。”這句話,在許多人民群眾嘴里口口相傳。2017年,在投資的福建籍老板朱某某涉嫌合同案,被南寧警方立案拘留。朱某某因經濟困窘,其家屬多方求助無果,一籌莫展,后來通過朋友找到梁鵬。梁鵬接受委托后,立即會見朱某某了解,發現這是一起擔保貸款合同中,擔保人和被擔保人之間的經濟糾紛,不構成犯罪。梁鵬及時向檢察機關提交不構成犯罪的法律意見,得到檢察院的采納,并最終不予逮捕。朱某某無罪釋放,多次提出要答謝梁鵬,但都被宛然拒絕。同年,也是類似案情的福建人李某某,也被公安機關以合同詐騙刑拘,李某某弟弟千里迢迢到南寧找到梁鵬。梁鵬同樣提出不構成犯罪的法律意見。但這次蹊蹺,公安機關在檢察機關作出不逮捕決定后未釋放前的一天,向檢察機關補充銀行報案材料,變更罪名以騙取貸款罪重新報逮,獲得檢察院批準。在審查起訴階段,梁鵬通過周密分析和比對指導性案例,仍然向公訴科提出無罪辯護意見,最后檢察機關采納并作出不起訴決定。當事人李某某被羈押了九個半月后,在2018年元旦放假前一天獲得釋放。梁鵬擔心李某某釋放后,家屬路途遙遠無法接人,遂主動開車到看守所接到李某某后,安排賓館住宿和吃飯,還掏出幾百元給李某某作路費回福建老家。諸如此類,梁鵬執業十一年代理無罪辯護成功案例達十多件。梁鵬從不會因為律師費多與少而懈怠案件,一旦接受委托,都會盡心盡力去幫助需要幫助的人,把每一件案辦成精品。他認為做律師,不能在商言商,因為律師不是商人,而是國家法治建設和守護的踐行者之一,必須要有社會責任擔當。遇到社會弱勢群體,遇到冤假錯案,他更是全力以赴,不問利益回報,但求公平正義。
在很多人看來,法律援助是件吃力不討好的事,但在梁鵬律師的眼里,法律援助不僅僅是一種職業義務,更是對社會的一種責任。
梁鵬扶貧助困,熱心公益。每年他都積極響應扶貧、救災等多項捐款號召,同時積極參加律所和律協組織黨員進社區、服務民營企業等法律義務咨詢活動,堅持辦理法律援助案件,堅持參加廣西高院信訪值班。2018年9月,他還組織年輕律師到樂業縣刷把小學捐贈128個書包和價值6000元的太陽能熱水器。此外,他還經常參加未成年人保護和校園普法宣講等公益活動。
“贈人玫瑰,手有余香”,梁鵬用他的行動詮釋“能幫就幫”的精神,用他的成績見證黨員的初心,用他的信念化為正義之身!
▲梁鵬律師參加法律服務進社區黨員活動日,為群眾提供免費法律咨詢
▲梁鵬律師組織青年律師到百色市樂業縣刷把小學開展校園獻愛心活動
結語
史邁爾曾說:“人之風動一世,在品行,而不在地位;地位雖高,無品行,何得風動一世。”梁鵬就是這樣一位“風動”之人,是一位黨性極強,地位品行兼有的人。他用汗水澆灌正義的果實,他用道德尋找正義的砝碼,他用品行播撒法律的陽光!
作者簡介
梁鵬,男,1980年10月出生,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碩士研究生,現任廣西華勝律師事務所黨支部書記、執行主任、合伙人,主要擅長企業風險防控、合同糾紛等民商事訴訟以及職務犯罪、毒品犯罪案件的刑事辯護。現擔任社會職務:第九屆廣西區律協公職公司法律援助律師工作委員會主任、東盟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廣西法學會東盟法律研究會常務理事、社區矯正研究會理事,南寧市保險協會人民調解員,中國-東盟博覽會法律顧問,南寧仲裁委員會、欽州仲裁委員會、北海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廣西新的社會階層專業人士服務團律師分團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