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戴冠冕,必承其重——給青年律師的幾個建議
時間: 2019-05-05 訪問量:2,173
據司法部統計,截止2018年底,全國共有執業律師42.3萬多人,比2017年底增長了14.8%。眾所周知,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國家法制體系作為上層建筑,它的發展和進步依賴于經濟的發展和進步。只有在經濟發達、社會穩定的地方,國家法律服務水準才能向更高層次攀升,讓人們可以安心地把自己的權益托付給國家機器,讓法律變成一個不偏不倚、公正嚴明、權利與義務相統一、不溯及既往的規則系統。而律師人數的穩步增長,正是我國社會日趨文明、經濟飛速發展的一個結果,也是我國建設法治民生的一個重要進程。
從公開數據來看,執業律師的主力軍當然是朝氣蓬勃的青年律師,正如梁啟超先生《少年中國說》所形容:“乳虎嘯谷,百獸震惶。鷹隼試翼,風塵翕張。”中國律師界的未來,還需著落在青年們的身上。2019年青年節將至,恰逢區律協的公眾號為青年律師開設專欄,向我約稿,本人就青年律師的發展定位談談自己的幾點粗淺感受。
一、信仰要正確
美國法學家德沃金說:“法律帝國并非由疆界、權力或程序界定的,而是由態度界定的。”每一個法律從業者都應該樹立起正確的信仰,以專業、誠信、正直的態度來維系法治中國的干凈水源,建設法治中國。因為人類歷史已無數次證明,沒有法治的環境,就不會有律師行業生存與發展的土壤。所以,青年律師自當以法治的理性和法治的精神為職業信仰,持之以恒地“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秉持不盲從、不極端的理性思維,尊重事實,敬畏法律,在法治的框架下維護當事人的權益,理性地表達自己的訴求。律師絕不是“訟棍”,倘若我們缺乏法治的信仰,就很可能在執業中違背公平正義的法治基本原則,墮入做人做事只談錢,談“勾兌”,談“輿論施壓”的庸俗市儈和走火入魔的境地,甚至成為為了金錢而在背地里損害當事人利益的無恥之徒。在金庸先生的小說里,旁門左道之徒就算做到與世無敵,也往往沒有好的下場;魯迅先生則早就告誡過我們:“搗鬼有術也有效,然而有限。所以以此成大事者,古來無有。”
二、做事要靠譜
很多年輕的朋友投身律師行業,可能出于這樣的職業想象:出入西裝革履,氣宇軒昂;法庭舌戰群雄,自帶氣場。可是當你真正浸入這個行當,才會發現,自己雖然披荊斬棘拿到了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但對入手的工作卻常常是不知所措,就算在文山牘海中忙到腳不沾地,也還會被指導老師輕易地找出錯漏所在。所以怎樣才能成為一個合格的稱職的律師?對這個問題,我的答案是兩個字:靠譜。要知道,律所招新,為的是擴大業務量,減少團隊負責人的工作量。沒有哪位資深律師有時間為年輕人不厭其煩地講解,反反復復地糾正低級錯誤,甚至屢屢為他們的錯漏買單。而團隊成員的每次答復,發出的每份文件,甚至每個錯別字,又都關乎團隊,甚至律所的專業水平和臉面。因此,青年律師在入行初期不應將眼界局限在收入的多寡,而是應當盡快地適應角色,養成卓越的悟性與自學能力,具備嚴謹細致的職業態度和隨時“待命”的工作責任心,成為一個靠譜的、“物超所值”的合作伙伴。
三、履職要克己
我記得《元史》里有個小故事:宋元之際,戰亂頻繁。學者許衡大夏天路過河陽,天熱口渴,眾人見道旁有梨樹,爭取啖之,只有許衡端坐樹下,泰然自若、不為所動。有人問之,答曰:“非其有而取之,不可也。”眾人笑其迂腐,說:“世亂,此無主。”許衡正色道:“梨無主,吾心獨無主乎?”這個許衡不簡單,后來他的官做到了集賢大學士,兼國子祭酒,相當于今天的中央黨校校長。他病故時,家鄉人“無貴賤少長,皆哭于門;四方學士聞訃,皆聚哭”。還有的“仰慕者”跋涉數千里到墓前祭拜他。由此可見,人能達到的高度,很大概率取決于自律的強度。就我個人的體會而言,律師是自由職業者,來自外界的束縛和管理相對較少。但這也意味著,面對無窮無盡的誘惑和各式各樣懈怠的理由,可能就沒人會在你身邊為你“拉拉袖子提提醒”。因此,想要掌控好自己的職業生涯,律師唯有先律己,正如曾國藩先生所說:“為一身之計,則必操習技藝,磨煉筋骨,困知勉行,操心危慮,而后可以增智慧,而長才識。”青年律師只有靠持之以恒地修身克己和自我激勵,才能不斷地完善自我,成就自我。正如康德告訴我們的:“所謂自由,不是隨心所欲,而是自我主宰。”
結語
或許大家都很喜歡胡喬木先生對于律師的稱贊:“你戴著荊棘的王冠而來,你握著正義的寶劍而來。”而這荊棘之冠雖榮光閃耀,卻也無比沉重。它是仰之彌高、攀之彌艱的法學階梯;它是寢食俱廢、夜以繼日的加班熬夜;它是對公平與正義的堅守;它是對真相與真理的執著;它承載著當事人的殷殷囑托,更蘊含著沉甸甸的社會責任。正所謂“欲戴冠冕,必承其重。”艱難困苦,玉汝于成。愿與諸君共勉。
作者簡介
張海波,廣西萬益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擅長企業和政府法律風險防控。兼任全國律協青工委委員、廣西區律協青工委主任、廣西民族大學兼職碩士研究生導師、廣西客家海外聯誼會常務副會長、廣西客家文化研究會執行會長、廣西客家商會副會長、南寧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某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和中國法學會律師法學研究會特邀研究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