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廣西律師協會專門 專業委員會與各市律師協會對口聯系的通知
時間: 2017-07-06 訪問量:1,737
桂律協〔2017〕67 號
廣西律師協會各專門、專業委員會,各市律師協會:
為更好地發揮廣西律師協會各專門、專業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的職能作用,加強委員會與各市律師協會的工作聯系,推動各市律師協會工作發展,經研究,廣西律師協會決定建立專門、專業委員會與各市律師協會對口聯系制度?,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口聯系的方式
各委員會應根據工作計劃或協會工作需要,通過與對口聯系律師協會開展業務培訓、業務研討或交流等方式,加強與對口聯系市律師的溝通交流,將工作成果惠及對口聯系市律師協會,推動各市律師協會工作發展。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明確責任。各委員會、各市律師協會要高度重視對口聯系工作,認真制定落實對口聯系工作的具體措施。各委員會主任、各市律師協會會長、秘書長要親自抓,要安排專人具體負責聯系工作。各委員會要組織委員積極參與對口聯系工作,充分發揮自身職能優勢,為推動各市律師協會工作獻計出力。
(二)加強溝通協調。廣西律師協會秘書處業務部負責綜合協調對口聯系工作。各委員會應定期加強與對口聯系律師協會溝通協調,商定對口聯系的工作內容和方式,制定對口聯系方案,按程序報秘書處審批后執行。
(三)加強督促。對口聯系工作納入廣西律師協會對各專業委員會的履職考核范圍。廣西律師協會秘書處各部門應加強對各專門、專業委員會的聯系工作進行督促,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四)加強信息報送工作。各委員會到對口聯系律師協會開展活動,應撰寫活動信息報道,于活動結束的第二天報廣西律師協會秘書處對口聯系部門,以便廣西律師協會統一進行宣傳報道。各市律師協會應于每年12月31日前將各委員會到本市開展活動的情況報送廣西律師協會秘書處業務部。
其他未盡事宜,請及時聯系廣西律師協會秘書處業務部(聯系人:徐志紅、吳嵐南,聯系電話:0771-5865329)。
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協會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