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婉婷等三位同志實習期滿考核公示(來賓市律師協會 2016.7.22)
時間: 2016-07-25 訪問量:2,076
實習人員江婉婷,女,實習證號為20141506210005,自2015年6月4日至2016年6月3日止在廣西象法律師事務所實習,實習期滿。廣西象法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江婉婷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江婉婷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來賓市律師協會。
實習人員覃國永,男,實習證號為20141506110006,自2015年6月8日至2016年6月7日止在廣西天際律師事務所金秀分所實習,實習期滿。廣西天際律師事務所金秀分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覃國永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覃國永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來賓市律師協會。
實習人員梁霄,男,實習證號為20141506110008,自2015年6月17日至2016年6月16日止在廣西天際律師事務所實習,實習期滿。廣西天際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梁霄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梁霄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來賓市律師協會。
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規則》和廣西律師協會《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辦法(試行)及《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期滿面試考核工作規則(試行)》等有關規定,來賓市律師協會對上述人員提交的有關鑒定材料進行審查,并于2016年7月22日對上述3名實習人員進行面試考核和綜合評定,擬對上述3名實習人員的實習表現評定為“合格”。現將來賓市律師協會對上述同志的考核意見予以公示,公示期為十天,自2016年7月22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止。
在公示期內,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請以書面形式具實名向來賓市律師協會或廣西律師協會反映。
舉報電話:0772-4236208/0771-5865220。
來賓市律師協會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