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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州市第一起房地產企業司法重整案件通過重整計劃進入實施階段
時間: 2020-12-24 訪問量:9,504
2020年10月23日,賀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20)桂11破申2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申請人廣西麒麟尊文化旅游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麒麟尊公司”)的司法重整申請,并于同日作出(2020)桂11破申2號《指定管理人決定書》,指定廣西靈豐律師事務所為麒麟尊公司管理人。
廣西靈豐律師事務所接受指定后,立即成立工作團隊開展管理人工作,梳理已知債權人信息并第一時間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共計受理債權申報647家,申報的債權總額共計約6.289億元。
同時管理人及時派員到該公司“麒麟尊大世界”項目實地查看,向債務人詳細了解公司各項事項,尤其是項目開發建設情況。
(管理人到麒麟尊公司項目現場實地查看)
麒麟尊公司“麒麟尊大世界”項目位于賀州市八步區鐘山中路46號面積為20670.5平方米(31畝)土地使用權。土地用途為商服、住宅用地,商服用途終止日期為2048年5月25日,住宅用途終止日期為2078年5月25日。目前已在土地上建設有麒麟尊大世界項目1-3號樓,三棟樓均未封頂,已建成建筑面積約16000平方米,也沒有對外銷售,其他范圍內的土地尚未開始施工建設。項目“爛尾”多年。麒麟尊公司確定可用于清償債務的資產總價值約為77,488,594.00元,欠付債務約為295,622,514.00元,債務人已經嚴重資不抵債。如以清算方式處置土地使用權及在建工程剩余可供清償金額為4,492,400.00元(該款尚未扣除拍賣土地使用權和在建工程產生的稅費、手續費、破產費用、共益債務、管理人報酬等),普通債權人的債權清償率約等于2.02%。
麒麟尊公司經營期間,原施工方已經停工撤場。麒麟尊公司與新的施工方廣西金達建筑有限公司簽訂施工合同后,由于資產被法院全部查封,廣西金達建筑有限公司對履行施工合同充滿疑慮,不愿進場施工。
根據麒麟尊公司的具體經營狀況、財產狀況、債務狀況,管理人擬定出麒麟尊公司繼續經營初步方案,在一個星期內,在接收債權申報同時征求400余人次債權人意見后,報經法院批準,決定繼續履行麒麟尊公司與廣西金達建筑有限公司的施工合同。
經與廣西金達建筑有限公司充分協商,2020年11月8日“麒麟尊大世界”項目恢復施工并舉行了復工典禮。施工合同的繼續履行,鼓舞了債權人尤其是普通債權人的重整信心。
(麒麟尊大世界項目恢復施工)
經管理人招募重整投資人程序,確定廣西金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為重整投資人。管理人與廣西金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2020年12月簽訂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協議》,確定廣西金達建筑有限公司全墊資完成項目達到交房條件。
期間,管理人積極協調解決了原施工方相關人員與廣西金達建筑有限公司因施工出現的矛盾糾紛,及時協助麒麟尊公司辦理施工許可手續,為施工工作正常開展奠定了基礎。
管理人多次就擬定的重整計劃草案綱要與抵押權人、普通債權人、意向重整投資人、債務人分組召開預備會議并聽取意見,完善修改重整計劃草案。在賀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下管理人于2020年 12月10日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審議表決《重整計劃草案》。債權人會議高票通過了管理人制定的《重整計劃草案》。賀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1日裁定批準《重整計劃草案》,并裁定終止重整程序。
預計重整后項目銷售總收入約為5.02億元,扣除開發成本利潤約為2.21億元,清償優先債權、職工債權后,普通債權清償率提高至57.1%。
(麒麟尊公司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并順利表決通過重整計劃草案)
廣西靈豐律師事務所在本次重整工作中展現出的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和極高的工作效率,給予了債權人極大的信心,得到債權人極大的配合,也得到了賀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及賀州市人民政府住建部門等單位的一致好評。
來源:廣西靈豐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