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8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十七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于2014年12月28日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2014年12月28日
桂ICP備13001069號-1 桂公網(wǎng)安備 45010302001672號
技術支持:上海同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電話:400-052-9602
聯(lián)系我們 舉報郵箱:gxlsxh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