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給予廣西民族律師事務所黃小逵律師中止會員權利八個月行業處分的通報
時間: 2020-10-15 訪問量:17,695
桂律警示〔2020〕1號
被處分會員:黃小逵,男,廣西民族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執業證號: 14501200910763243。
經查,黃小逵律師在桂林市第一看守所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劉某修時,為另一在押犯罪嫌疑人韋某尤傳遞字條。
黃小逵律師的行為違反了《律師辦理刑事案件規范》第二十六條、《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規則(試行)》第三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屬于以不正當方式影響依法辦理案件。鑒于被投訴人黃小逵律師屬于首次違規,且承認違規并作出誠懇的書面反省,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規則(試行)》第十八條第(一)(二)項、第三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廣西律師協會于2020年6月3日決定給予黃小逵律師中止會員權利八個月的行業處分,并于2020年6月4日向黃小逵律師送達《廣西律師協會處分決定書》(桂律行處〔2020〕4號)。黃小逵律師在復查期限內未申請復查,該處分決定已生效,現予以通報。
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協會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