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好“法治高參” 助力依法執政
時間: 2018-09-10 訪問量:2,362
2018年8月26日,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辦公廳印發《關于聘任李軒等5名同志為自治區黨委辦公廳法律顧問的通知》(廳字〔2018〕23號,以下簡稱“《通知》”),決定聘任李軒等5名同志為自治區黨委辦公廳法律顧問,聘期3年(2018年8月至2021年7月),廣西東方意遠律師事務所主任王錦意是5名受聘法律顧問中唯一一名律師。
《通知》指出,聘任自治區黨委辦公廳法律顧問是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6〕30號)和《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政府辦公廳<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桂辦發〔2017〕31號)精神研究決定的,旨在進一步提升自治區黨委辦公廳科學民主依法決策能力水平。
黨的十九大指出,要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對全面依法治國作出了新的部署。建立法律顧問制度,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有效途徑。律師受聘擔任黨委法律顧問,是崇高的榮譽,更是一份殷切的希望和沉淀的責任,要在履職過程中充分發揮專業優勢和聰明才智,為自治區黨委依法執政提供堅強有力的法律保障。要圍繞黨委領導立法工作發揮好參謀助手作用,提高立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要圍繞當好“法治高參”提高履職能力,樹牢“四個意識”,增強“四個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文:劉瑩 羅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