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舉辦“2008年建筑房地產與土地征收征用暨《物權法》實施疑難問題研討會”的通知(中法培函[2008]第38號)
時間: 2008-06-07 訪問量:1,321
各有關單位:
隨著《物權法》、《城鄉規劃法》的頒施,征地拆遷和城市房屋拆遷矛盾日益突出,房地產訴訟案件大幅度增長。作為民商法重要組成部分的《物權法》,不僅為法院的司法審判提供了相應的裁判規則,也對房地產領域的物有權區分、物業管理、權屬登記、開發及征地拆遷等產生了重要影響。公共利益與公民利益如何協調,拆遷法律法規如何完善實施,如何正確處理拆遷糾紛,律師如何更好的為政府和拆遷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已成為困擾政府機關、執法人員和專業律師的問題。為配合物權法的實施和正確適用,國土資源部制定實施了《土地登記辦法》,建設部出臺了《房屋登記辦法》以調整和完善登記規則,《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拆遷補償條例》和相關物權法司法解釋也在加緊制定中。
為深入研究探討《物權法》實施過程中的疑難問題,正確理解和適用《土地登記辦法》、《房屋登記辦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拆遷補償條例》及最高人民法院近年來頒布實施的系列司法解釋,探討與房地產、物業管理及拆遷有關的各類案件訴訟和執行工作的最新發展及法官辦案思路,提高相關人員正確處理房地產和物業管理、房地產開發和建設用地征用及城市拆遷糾紛案件的業務知識、訴訟中的代理水平和技巧,防范房地產開發經營法律風險,經研究,
中國法學會培訓中心決定繼續舉辦
“
2008
年建筑房地產與土地征收征用暨《物權法》實施疑難問題研討會
”。研討結束后,將頒發四十學時法務結業證書。現將有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對象
各級政府建設、規劃、國土、房管等部門的官員;各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房地產審判庭)負責人和房地產案件審判業務骨干;各地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和法律顧問;各建筑房地產專業律師;各法律院系從事民商法教學、研究的老師及其他有關人員。
二、研討內容
1、《物權法》與地產法有關的幾個重大爭議問題
2、《土地登記辦法》解讀??土地登記的概念、原則、效力、類型、內容、程序以及土地登記各項基本制度
3、土地流轉制度改革與農村土地房地產開發的疑難法律問題
4、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的法律適用及房地產抵押和租賃糾紛處理
5、不動產使用及其權利保護??業主的建筑物區分所有權與相鄰關系
6、不動產登記與房地產權屬糾紛案例剖析??物權變動和物權保護;結合《房屋登記辦法》解讀
7、征地制度的改革與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遷糾紛處理及其法律適用??結合《物權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拆遷補償條例》重點解讀
8、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糾紛處理和土地拓展法律風險要點及防范
9、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
10、房地產行政案件訴訟中的法律問題
11、法釋〔2004〕15號、16號的理解適用與房地產案件執行中的問題
12、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處理及其風險防范
13、工程造價司法鑒定、工程款優先權的確認與建筑工程價款糾紛
14、工程現場簽證技巧與索賠法律實務
15、房地產開發建設工程招投標糾紛的防范與處理
16、二手房交易中存在的法律問題以及律師法律服務的操作性
17、房地產項目融資模式及律師非訴訟操作實務
18、《律師辦理建設工程法律業務操作指引》和法律服務拓展要點
三、主講專家(排名不分先后,若有調整請以具體報到通知為準。)
姚
紅 全國人大法工委民法室主任
楊立新 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導師
杜萬華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
楊永清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
吳偕林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長
樊長春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
程國順 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政策法規司處長
劉正東 上海市律師協會會長,君悅律師事務所主任、高級合伙人
朱樹英 建緯(上海)律師事務所主任,知名建筑房地產律師
羅建榮 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知名建筑房地產律師
周月萍
協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建筑房地產律師
四、時間及地點
2008年6月14日?16日 上海市(6月13日報到)
五、參加辦法
每位參加代表須交研討費2200元(含茶歇、資料等)。統一安排食宿,費用自理,報到時統一交納。請將報名注冊表傳回,我們收到報名注冊表后,于舉辦前七天將正式日程和報到通知傳真給參會代表:
1.會務組聯系方式:
電 話:010?68573187
傳 真:010?68577251
網 址:www.lawforum.com.cn
聯系人:曹 簡 15811454572
2.中國法學會培訓中心辦公室聯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兵馬司胡同63號(郵 編:100034)
電 話:010-66132315 聯系人:趙老師
六、特別聲明
為維護社會誠信,中國法學會培訓中心的培訓項目均在中國法學會及中國法學會培訓中心官方網站上公開披露。其它單位使用帶“中國法學會”字樣的名義開辦培訓班及研討班、論壇等,均屬侵權行為。
中國法學會培訓中心
http://www.cls.org.cn
附件:報名注冊表
中國法學會培訓中心
二00八年五月七日
附件:
2008
年建筑房地產與土地征收征用
暨《物權法》實施疑難問題研討會報名注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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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預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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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人標準間 □單人間
擬住日期:2008年 月 日?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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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列出您最關注的
專家授課題目及建
議交流、研討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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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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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簽字:
二○○八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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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1、因名額有限,此表請盡快傳真至:010?68577251.68539072
2、此表復制有效,并保存本文件,聯系人 曹 簡 15811454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