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燦、何艷儒、蘇杰芳等13名同志 實習期滿考核公告(廣西律師協會第40期,2016.1.14)
時間: 2016-01-27 訪問量:3,440
實習律師潘 燦,女,實習證號20151401210001,自2014年1月7日起進入廣西安信律師事務所實習。現潘燦同志實習期滿,廣西安信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完成了規定的實務訓練項目,因此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給予合格評定,并將該同志實習期滿申請參加面試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何艷儒,女,實習證號20151406120016,自2014年6月18日起進入廣西大騰律師事務所實習。現何艷儒同志實習期滿,廣西大騰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完成了規定的實務訓練項目,因此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給予合格評定,并將該同志實習期滿申請參加面試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蘇杰芳,女,實習證號20151406120015,自2014年6月18日起進入廣西大騰律師事務所實習。現蘇杰芳同志實習期滿,廣西大騰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完成了規定的實務訓練項目,因此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給予合格評定,并將該同志實習期滿申請參加面試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蘇 麗,女,實習證號20151405210012,自2014年5月29日起進入廣西經海律師事務所實習。現蘇麗同志實習期滿,廣西經海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完成了規定的實務訓練項目,因此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給予合格評定,并將該同志實習期滿申請參加面試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李超積,男,實習證號20011306110065,自2013年6月24日起進入廣西廣來律師事務所實習。現李超積同志實習期滿,廣西廣來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完成了規定的實務訓練項目,因此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給予合格評定,并將該同志實習期滿申請參加面試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黎德周,男,實習證號20011407110081,自2014年7月9日起進入廣西創和律師事務所實習。現黎德周同志實習期滿,廣西創和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完成了規定的實務訓練項目,因此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給予合格評定,并將該同志實習期滿申請參加面試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黃露儀,女,實習證號20011405210045,自2014年5月8日起進入廣西同望律師事務所實習。現黃露儀同志實習期滿,廣西同望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完成了規定的實務訓練項目,因此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給予合格評定,并將該同志實習期滿申請參加面試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李海濤,男,實習證號20011405110039,自2014年5月6日起進入廣西創和律師事務所實習。現李海濤同志實習期滿,廣西創和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完成了規定的實務訓練項目,因此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給予合格評定,并將該同志實習期滿申請參加面試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陳茜茜,女,實習證號20011407210089,自2014年7月25日起進入廣西創和律師事務所實習。現陳茜茜同志實習期滿,廣西創和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完成了規定的實務訓練項目,因此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給予合格評定,并將該同志實習期滿申請參加面試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楊瀟瀟,女,實習證號20011310210102,自2013年10月24日起進入廣西劉晰律師事務所實習。現楊瀟瀟同志實習期滿,廣西劉晰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完成了規定的實務訓練項目,因此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給予合格評定,并將該同志實習期滿申請參加面試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張麗敏,女,實習證號20011406210065,自2014年6月6日起進入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廣西分所實習。現張麗敏同志實習期滿,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廣西分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完成了規定的實務訓練項目,因此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給予合格評定,并將該同志實習期滿申請參加面試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丁 旭,女,實習證號20011204210013,自2012年4月16日起進入廣西廣合律師事務所實習。現丁旭同志實習期滿,廣西廣合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完成了規定的實務訓練項目,因此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給予合格評定,并將該同志實習期滿申請參加面試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李宗溢,男,實習證號20011405110046,自2014年5月14日起進入北京大成(南寧)律師事務所實習。現李宗溢同志實習期滿,北京大成(南寧)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完成了規定的實務訓練項目,因此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給予合格評定,并將該同志實習期滿申請參加面試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廣西律師協會。
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和廣西律師協會的有關規定,廣西律師協會對上述13名實習人員提交的有關鑒定材料進行審查,并于2016年1月14日進行面試考核和綜合評定,擬對上述13名實習人員的實習表現評定為“合格”。現將廣西律師協會對上述13名同志的考核意見予以公示,公示期為十天,自2016年1月27日起至2016年2月5日止。
在公示期內,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請以書面形式(需屬實名)向廣西律師協會反映。 舉報電話:0771-5865220。
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