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律師協會拍了拍“應屆畢業生”:廣西出臺申請律師執業實習“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啦!
時間: 2020-07-06 訪問量:1,964
日前,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農業農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7部門關于轉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71號)要求,結合廣西律師行業實際,廣西律師協會印發《關于貫徹落實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申請律師執業實習“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桂律協〔2020〕52號,以下簡稱“《通知》”),正式實施申請律師執業實習“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以下簡稱“階段性措施”)。
廣西律師協會關于貫徹落實“先上崗、再考證”的階段性措施實施的通知
《通知》明確,階段性措施適用于2020屆高校畢業生,以及2018屆、2019屆尚未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并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符合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廣西區內申請律師執業實習條件的人員;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通知》指出,適用階段性措施的人員申請實習,書面簽署《申請律師執業實習“先上崗、再考證”承諾書》后,通過擬接收實習的律師事務所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向所屬律師協會提交申請材料。
《通知》強調,適用階段性措施進行實習的人員,期滿后經發證律師協會考核合格可發放《實習人員登記表》。實習人員應當在《實習人員登記表》落款日期之日起一年內向司法行政機關申請律師執業,超過一年未申請律師執業的,原實習考核合格意見失效,實習人員需申請律師執業的應當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實施辦法》規定重新實習。
《通知》要求,對享受“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實習人員要嚴格管理,對享受階段性措施的實習人員存在任何違法違規違紀行為的零容忍,并將依規追究有關律師事務所和指導律師的責任。
實施階段性措施,是廣西律師協會貫徹落實“六穩”“六保”部署的具體工作舉措。廣西律師協會還將采取更多有效措施,著力幫助和推動解決疫情對社會平安穩定、經濟和行業發展帶來的不利影響。
文:劉瑩、李運杰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