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維所承辦的柳州鑫能生物發電有限公司破產案重整成功
時間: 2018-04-18 訪問量:5,697
2018年4月9日,這一天對于廣西眾維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眾維所)來說,是一個喜慶的日子。因為從廣西柳州市柳城縣法院傳來了好消息。法院裁定:批準柳州鑫能生物發電有限公司重整計劃;終止柳州鑫能生物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柳州鑫能)重整程序。這意味著眾維所自2016年3月擔任柳州鑫能管理人以來,通過不懈努力和辛勤付出,終于在這場重整持久戰中取得了勝利。
(債權人會議現場)
柳州鑫能從2012年4月起停產,早已陷入資不抵債的局面,資產負債率高達300%;與柳州鑫能同時進入破產程序的其全資子公司——柳城鑫能原料有限公司(簡稱原料公司),欠了900多萬的涉農債務,當地政府常常為了應對涉農債權人的上訪問題而牽扯大量的精力。我們第一次進入柳州鑫能廠區后看到的是一副滿目瘡痍的景象,早已停止運轉的機器披上了厚厚的灰塵且銹跡斑斑,留守職工眼神里充滿的是渴求和無奈。
作為“廣西十佳律師事務所”,眾維所秉承“眾志成城,服務社會,維護法律,追求公正”的辦所宗旨,20年來始終如一。我們在法律服務中,不但有一本“經濟成本帳”,而且還有一本“社會責任帳”。我們始終認為,律所是法律服務的社會組織,不能只為得到豐厚的經濟回報,更應擔當起服務社會的責任,這樣才能與“讓律師成為全面依法治國重要力量”的定位相匹配;企業興衰是規律,可是企業破產對于社會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震蕩,可是通過重整有可能將一個“病入膏肓”的企業恢復健康,無疑對社會是福音;積極響應最高人民法院倡導的“多重整、少清算”原則,努力實現破產重整成功,應該是每一名破產管理人的責任擔當。為此,我們被法院指定為柳州鑫能管理人后,立即組織了一支以李杰、孫全、吳嘯虎律師為核心且責任心強、業務素質高的管理人團隊,投入到柳州鑫能的破產事務之中。
(眾維破產團隊陪同投資人入場考察一)
(眾維破產團隊陪同投資人入場考察二)
我們在對柳州鑫能的重整可行性進行了深入細致的分析后認為:柳州鑫能的生物發電項目是國家鼓勵的再生能源項目,有較高的盈利預期,且公司所在地具備生物質資源豐富、交通方便、電力輸送距離短、有供熱預期等建設生物質發電項目的必備條件,具有較高的重整價值。債務人一旦重整成功,不但大幅提升了各類債權人的清償率,還將持續為地方財政帶來稅收來源,解決就業崗位和農民增收等問題。
基于柳州鑫能重整的可行性,在強烈的社會責任驅動下,在走破產清算還是破產重整的方向上,我們選擇了后者,這也意味著我們可能選擇了一條艱辛的道路。我們在法院裁定受理了柳州鑫能的重整申請后,分別在《廣西法治日報》、《中國產經新聞》公開發布《邀請公告》,在全國范圍邀請合格投資人參與柳州鑫能重整競爭性談判,確定了中鄒公司為柳州鑫能重整的重整投資人,第三次債權人會議亦表決通過了以中鄒公司為重整投資人的重整計劃草案。
(債權人表決重整方案)
眾維所成立以來,面對遇到的法律難題,從來沒有退縮過。“屢戰屢勇,從不放棄”,造就了眾維這支勇于“攻堅克難”的團隊。鑫能重整,舍我其誰?在深入分析后,我們仍然堅信柳州鑫能重整可行,毅然定下繼續推進重整的決心。我們一方面每月繼續墊資5萬元,用于柳州鑫能的設備維護保養和發放留守人員工資;一方面通過各種渠道尋找新的重整投資人,從2016年11月開始,墊資約10萬元差旅費用于招商引資,先后前往山東、上海和北京等地與意向重整方進行磋商,接洽了濟南能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山東水發眾興集團有限公司、北京中環國投新能源有限公司等12家意向重整投資人,行程上萬公里。我們為了柳州鑫能的重整走了一次“萬里長征”。
功夫不負有心人。我們最終在確保重整資金不少于1億元,職工債權和稅務債權清償率為100%,普通債權清償率不低于28%的前提條件下,制定了新的重整計劃草案,該重整計劃草案在2018年3月29日第四次債權人會議上獲得了高票表決通過。。
在柳城法院作的重整裁定下達后,我們感到由衷地欣慰,因為我們在法律服務的進程中又攻下了一個“保壘”;歷數為此次重整付出的艱辛,我們打心底認為“值得”,正如律所主任李杰所說,“柳州鑫能停產6年,經過長達兩年的努力,現終于重整成功,可一次性幫助法院執結58件執行案件,為債權人清回欠款資金約9200萬元;柳州鑫能重整成功使得原料公司的普通債權清償率高達50%,間接為原料公司的152名涉農債權人挽回經濟損失460余萬元,為柳城縣的維穩工作做出了突出貢獻;預計今后可以為柳城縣創造約100個就業崗位,每年可以為柳城財政增收約700萬元,每年可以帶動約2000名農戶增收。重整的社會效果顯著,實現了我們承辦這起破產案件的初衷,值得我們驕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