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二十七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于2019年4月23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公布,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2019年4月23日
桂ICP備13001069號-1 桂公網安備 45010302001672號
技術支持:上海同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電話:400-052-9602
聯系我們 舉報郵箱:gxlsxh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