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類法眼·律師說法》——因沉迷網絡游戲,廣西一物業公司女管家侵吞75萬余元公款!犯職務侵占罪領刑2年6個月
時間: 2023-03-21 訪問量:1,068
案情簡介
管家沉迷游戲侵占公司錢款
犯職務侵占罪領刑2年6個月
案發地:南寧市興寧區
(作為物業公司工作人員,本該盡心盡責,做好服務工作,不侵害業主及公司的利益應。然而,在南寧市興寧區,物業公司的女管家黃英萍因沉迷抖音游戲而“監守自盜”,利用職務便利,私自截留業主上交的房屋租金、水電等費用,侵占公司75萬余元。)
1982年出生的黃英萍是廣西欽州人。2013年5月,她應聘到廣西某物業公司上班,并被指派到南寧市興寧區某商都物業服務中心擔任管家人員,主要工作職責是收取商都商場負一樓所有商鋪、商都外圍商鋪及七樓以上住宅的物業費、水電公攤費、電費、代收租金等。
黃英萍沉迷于抖音上的九宮格游戲,因沒錢買抖幣,就打起了公司收費款的主意。本來按照公司規定,管家人員收到相關款項后,必須在當天存入公司的對公賬戶。但從2020年8月起,黃英萍收到各種款項后,并沒有按照公司規定上交,而是截留下來用于購買抖幣和日常揮霍,并通過虛假做賬的方式把賬做平,整整一年多沒有被公司發現。
直到2021年11月,公司審計時,發現了黃英萍利用職務便利侵占公司款項的問題。公司領導找到黃英萍,她當場承認侵占款項的事實。
經審查,2020年8月至2021年10月,黃英萍利用職務便利,將業主繳納的物業費、水電費、租金等費用共計75.87萬元人民幣占為己有。由于侵占款項已被黃英萍用于購買抖幣和日常揮霍,已沒有能力償還或退賠,2021年12月,黃英萍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
2023年1月16日,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職務侵占罪對黃英萍提起公訴。同年2月13日,黃英萍因職務侵占罪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
法眼觀察
本期主講:廣西欣和律師事務所 王清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的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最終黃英萍因犯職務侵占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在平時的工作生活中并不是只有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侵占單位財物才構成罰罪,而像本案中普通公司工作人員依然可以構成犯罪。兩者的區別就在于因主體的身份不同而最終認定的罪名不同,如果是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將屬于單位財物占為己有就是貪污罪,如果是普通的公司、企業類員工則構成的是職務侵占罪。
來源:南寧晚報《另類法眼·律師說法》欄目
編輯/校對:吳嵐南、唐彥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