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1年區直律師事務所律師參與信訪接待工作的通知
時間: 2011-01-06 訪問量:902
廣西壯族自治區司法廳律師管理處
桂司律[2011]1號
關于做好2011年區直律師事務所律師
參與信訪接待工作的通知
區直各律師事務所:
按照司法部 國家信訪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律師參與涉法信訪工作的意見》要求,我區自2005年啟動了律師參與涉法信訪工作。幾年來,廣大律師積極參與信訪接待工作,充分發揮了律師職能作用,引導當事人依法解決上訪問題,妥善化解矛盾糾紛,為維護社會穩定作出了積極貢獻,得到了黨委政府的肯定。為繼續做好2011年律師參與信訪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律師參與信訪接待時間
每周星期一、三;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
二、律師參與信訪接待地點
自治區信訪局信訪接待室(南寧市東葛路4號,錦華大酒店對面)。
三、律師參與信訪接待要求
1、各律師事務所要選派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具有5年以上執業經驗的律師參與信訪工作。
2、值班律師必須嚴格按照《自治區司法廳 自治區信訪局關于加強律師參與涉法信訪工作的意見》(桂司通[2005]190號)要求,自覺遵守律師參與信訪接待工作的紀律,服從自治區信訪局的安排,認真履行律師職責,發揮律師職能作用,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3、請區直各律師事務所行政主管及時通知本所參與信訪值班的律師按時值班,如有人員調換請及時告知自治區司法廳律師管理處和自治區信訪處。
自治區司法廳律師管理處聯系人:
張巧玲,電話:0771-5878593,13347600526
自治區信訪處聯系人:郭宏壯,聯系電話:2632999
二?一一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