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志格等三位同志實習期滿考核公示(來賓市律師協會 2015.9.8)
時間: 2015-09-09 訪問量:3,128
實習人員黃志格,男,實習證號為20141312110010,自2013年12月25日至2014年12月24日止在廣西桂中律師事務所實習,實習期滿。廣西桂中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黃志格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黃志格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來賓市律師協會。
實習人員張進遠,男,實習證號為20141403110005,自2014年3月19日至2015年3月18日止在廣西桂中律師事務所實習,實習期滿。廣西桂中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張進遠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張進遠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來賓市律師協會。
實習人員覃漢錄,男,實習證號為20141404110008,自2014年4月14日至2015年4月13日止在廣西天際律師事務所金秀分所實習,實習期滿。廣西天際律師事務所金秀分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覃漢錄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覃漢錄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來賓市律師協會。
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規則》和廣西律師協會《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辦法(試行)及《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期滿面試考核工作規則(試行)》等有關規定,來賓市律師協會對上述人員提交的有關鑒定材料進行審查,并于2015年9月7日對上述3名實習人員進行面試考核和綜合評定,擬對上述3名實習人員的實習表現評定為“合格”。現將來賓市律師協會對上述同志的考核意見予以公示,公示期為十天,自2015年9月9日起至2015年9月18日止。
在公示期內,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請以書面形式具實名向來賓市律師協會或廣西律師協會反映。
舉報電話:0772-4236208/0771-5865220。
來賓市律師協會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