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法官與廣西律師共同研討交流海商海事法律服務業務
時間: 2011-12-26 訪問量:1,191
海事法官與廣西律師共同研討交流
海商海事法律服務業務
--廣西律師協會海商海事專業委員會2011年年會
暨海商法業務講座及研討會在北海舉行
2011年12月17日-18日,廣西律師協會海商海事專業委員會2011年年會暨海商法業務講座及研討會在北海舉行。廣西律師協會副會長、廣西律師協會海商海事專業委員會主任陳承幗、北海市律師協會會長王彪、北海海事法院海商庭副庭長黃秀菊及海事庭副庭長張可心、廣西律師協會海商海事專業委員會委員律師及其他廣西律師約70人參加了會議。陳承幗副會長主持會議。
為了進一步提升廣西律師海事海商業務水平,會議專門邀請北海海事法院資深的海商海事法官做專題演講。該院海商庭副庭長黃菊秀對《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海事賠償責任限制相關糾紛案件的若干規定》中關于法律適用、管轄的內容、設立基金的后果、海事賠償責任限制主題、性質及相關問題、喪失責任限制的條件等六個方面進行深入淺出的解讀。隨后,海事庭副庭長張可心通過具體案例的講解,對海上人身損害賠償的相關法律問題進行了詳細的剖析。
在案例交流階段,廣西律師協會海商海事專業委員會委員唐程、謝宗寶、李佳潞三名律師分別通過講解案例的形式,與參會人員分享了辦理海商海事案件的經驗。張可心副庭長對三名律師的案例進行了點評,其點評言簡意賅,抓住案例核心問題,贏得了與會人員的熱烈掌聲。
由于廣西律師在海商海事法律業務領域的發展水平參差不齊,相較于北京、上海、廣東等發達地區明顯不足,對廣西發生的海事海事法律業務的市場占領率較低。此次會議邀請海事法院的法官參與,與律師開展面對面的直接交流,對海商海事業務進行探討和研究,不僅使會議內容更為豐富、務實,而且對提升廣西律師的海商海事業務水平起到積極促進作用,也為廣西律師和海商海事法院法官搭建了學術交流的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