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檢索
別開生面的十二大黨章總綱
2016-08-26 訪問量:1,055 來源:共產黨員網
十二大通過的黨章除總綱外,共十章五十條,對十一大通過的黨章作了許多有根本意義的修改,增加了黨的干部、黨的紀律、黨的紀律檢查機關、黨組、黨和共產主義青年團的關系等五章。
總綱按照科學社會主義的理論,對世界歷史的發展過程和我國當前所處的歷史階段,對社會主義制度的基本特征、巨大優越性和必將在全世界逐步取得勝利的前景,作了扼要的論述。對黨的性質、黨的指導思想和黨為實現共產主義而奮斗的最終目標,對現階段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和黨的總任務以及國內國際方面的基本政策,黨的領導作用的基本原則和黨在國家生活中如何正確地發揮領導作用,都作了正確的規定。
1、黨的性質。十二大黨章糾正了九大、十大和十一大的做法,回歸并發展了七大、八大黨章關于黨的性質的認識,規定:“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是中國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實代表,是中國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
2、黨的指導思想。十二大黨章科學闡釋了毛澤東思想的內涵:“毛澤東思想是馬克思列寧主義在中國的運用和發展,是被實踐證明了的關于中國革命和建設的正確的理論原則和經驗總結,是中國共產黨集體智慧的結晶。”
3、國內主要矛盾和黨的總任務問題。十二大黨章徹底清除了九大以來黨章的錯誤理論,在八大黨章的基礎上進一步闡明:“階級斗爭已經不是主要矛盾”,“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因此,黨在現階段的總任務是:“團結全國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艱苦奮斗,逐步實現工業、農業、國防和科學技術現代化,把我國建設成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
4、規定了加強黨的建設的三項基本要求。即全黨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堅持民主集中制。三項基本要求分別從政治綱領、思想路線、根本宗旨、組織原則方面,對黨的建設提出了要求。
(張青津 編輯整理)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