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律師協會關于舉辦2010年第三期全區律師遠程培訓班的通知
時間: 2010-12-01 訪問量:1,206
桂律協〔2010〕102號
廣西律師協會關于舉辦2010年第三期
全區律師遠程培訓班的通知
各市律師協會,區直各律師事務所:
根據廣西律師協會2010年培訓計劃,廣西律師協會定于2010年12月11、12日(周六、日)舉辦2010年第三期全區律師遠程視頻培訓班,請各市律師協會、區直各律師事務所認真配合做好相關組織工作。現將舉辦本次遠程培訓班的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 培訓對象
全區執業律師。
二、培訓規模
由于中國電信廣西各地的電視電話會議會場座位有限,各市參訓名額如下(區直所的執業律師在南寧參加培訓):
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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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
律師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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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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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
律師人數
|
南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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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直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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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直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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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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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425
|
市直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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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646
|
梧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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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120
|
|
桂林市
|
80
|
460
|
防城港市
|
80
|
60
|
北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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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148
|
玉林市
|
70
|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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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州市
|
110
|
59
|
賀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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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51
|
貴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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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84
|
河池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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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118
|
百色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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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
140
|
崇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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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69
|
來賓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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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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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別城市的會場座位多于當地律師人數,為了不浪費資源,律師可根據自身實際選擇參訓地點。
三、培訓時間、內容和授課師資
2010年12月11日上午9:00-11:30
課題:當前刑事審判實踐中刑事政策的理解與適用(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長莫澄真主講)
2010年12月11日下午14:30-17:00
課題:民事審判情況和問題(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林立主講)
2010年12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課題:淺析刑事量刑規范化(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長劉洲濤主講)
四、培訓地點
南寧市:金浦路2號電信二樞紐附樓三樓會議室(3001)
柳州市:龍城路32號柳州電信公司生產樓5樓電視會議室
桂林市:中山中路53號電信生產樓4樓電視會議室
梧州市:文化路28號東信大樓17樓第三會議室
北海市:四川路58號A-2樓電視會議室
防城港市:漁萬路2號3樓電視會議室
欽州市:欽州灣大道電信公司2樓電視會議室
玉林市:民主北路城北電信大樓16樓電視會議室
貴港市:中山北路1號城北電信大樓3樓電視會議室
賀州市:建設東路208號電信大樓8樓電視會議室
百色市:中山二路12號電信大樓3樓電視會議室
河池市:金城江區新建路37號電信大樓14樓電視會議室
來賓市:中南路177號郵政局5樓電視會議室
崇左市:新民路21號電信大樓4樓電視會議室
五、 培訓費用
本次培訓使用中國電信的電視電話會議系統的費用由廣西律師協會承擔,參訓人員食宿、交通等費用自理。
六、 組織工作
請各市律師協會組織律師按時參加培訓,做好考勤登記,并于12月15日前將本市參訓人員名單和簽到表原件及培訓現場相片寄至廣西律師協會秘書處培訓部。有關會場的具體事務請直接聯系中國電信客服電話10000落實。
七、報名程序
為確保各項組織工作順利完成,請各有關單位接到本通知后及時將通知內容傳達給執業律師。各律師事務所、公職公司律師辦公室最遲于12月6日前向所在地律師協會提交“參訓申請表”(區直律師事務所將報名申請表提交廣西律師協會,有條件的事務所請發電子版報名表,廣西律師協會秘書處培訓部電子郵箱:gxlxpxb@tom.com)。異地參訓的,應向擬參訓地的律師協會提交報名申請,經同意方可異地參訓。
本次培訓按報名先后安排座位,滿座為止。各市律師協會于11月8日前向本市律師通報可參訓人員名單,區直所的參訓名單由廣西律師協會公布。
八、其他注意事項
(一)律師參加培訓時請攜帶律師執業證,簽到時出示。
(二)請參加培訓的律師結合本單位和本人的實際情況,處理好工學矛盾,并自行安排好參加培訓的交通和食宿等事宜。
(三)因電視電話會議系統必須準時啟動,為了確保良好的培訓秩序和影音效果,參訓律師請提前15分鐘到場簽到并盡快就座。課程中請將手機調為靜音模式,請勿在會場內通話。
(四)報名后原則上不允許請假。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培訓的,應于10月9日前向所屬律師協會提交請假條并附相關證明材料。無故缺席者,將通報批評并取消下次參加培訓的優先資格。
聯系人:曾文海,電話(兼傳真):0771-5865220
附件:參訓申請表.doc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本文在廣西律師協會網站發布,不再印發紙質文件)
主題詞:司法 律師 遠程 培訓△ 通知
抄送:律管處。
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協會秘書處 2010年11月30日
(共印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