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助力農民工把愛帶回家過年
時間: 2021-01-29 訪問量:1,289
“謝謝你們和律師的幫助,讓我可以安心過年了。”2021年1月25日,受援人黎某到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向工作人員和案件承辦律師贈送錦旗表示感謝。
2021年1月4日,黎某向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幫助:2013年12月開始到單位上班,系保潔綠化員,2014年7月單位才開始與黎某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保,期間多次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2020年12月31日最后一份勞動合同期滿。單位沒有征求黎某是否續簽的情況下單方提出終止勞動關系,不再與其續期合同,也不予以任何補償。因此請求法律援助。
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當即受理了黎某的法律援助申請,并指派廣西正立律師事務所梁銳律師承辦。梁銳律師進一步了解到,黎某在職期間一直按廣西區最低工資標準領取工資,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工資為1810元/月。黎某雖達到退休年齡,但因繳納社保年限不足最低年限,不能享受退休待遇,黎某向單位提出續簽勞動合同直至其能享受退休待遇時止,但遭到單位拒絕。梁銳律師耐心聽取黎某的訴求,指導黎某收集證據,認真分析證據材料,詳細解釋相關法律規定,擬寫法律文書。2021年1月9日,梁銳律師將勞動仲裁申請書提交到梧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2021年1月13日,梧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組織雙方進行庭前調解。
梁銳律師據理力爭,提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單位應按1810元/月支付給黎某7.5個月經濟補償金共計13575元。最終,單位同意了梁銳律師提出的調解方案,并約定單位于2021年1月22日前一次性支付完畢,黎某收到上述款項后不得再以相同事實和理由向單位提起仲裁或以其他方式主張社保等權利。
20201年1月22日,黎某如期拿到經濟補償金,心情非常激動,帶著錦旗向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律師表示感謝:“沒想到在沒花一分錢的情況下,法律援助中心和律師就幫我把公道討回來,我終于可以安心過年了。”
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積極作為,多項措施并舉,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大春節前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受理、辦理、結案及宣傳力度,全力護航春節前農民工討薪,努力構建和諧發展的法治環境。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梧州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11件,其中涉及農民工案件360件,為農民工挽回經濟損失238.83萬元。
2021年1月25日,受援人向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贈送錦旗表示感謝。
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窗口每天安排3名值班人員在前臺為群眾提供法律服務。
來源: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作者:韋金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