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秋仲、張 慶、陳志斌等20名同志實習期滿考核公告(廣西律師協會,2013.7.6)
時間: 2013-07-05 訪問量:2,770
蒙秋仲、張 慶、陳志斌等20名同志
實習期滿考核公告
(廣西律師協會,2013.7.6)
實習律師蒙秋仲,女,實習證號20011204210023,自2012年4月20日起至2013年4月20日止在廣西創想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創想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蒙秋仲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張 慶,男,實習證號20011205110054,自2012年5月15日起至2013年5月15日止在廣西桂盟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桂盟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張慶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左 巧,男,實習證號20011206110083,自2012年6月11日起至2013年6月11日止在廣西桂盟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桂盟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左巧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李良武,男,實習證號20011206110077,自2012年6月5日起至2013年6月5日止在廣西天獅靈動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天獅靈動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李良武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蘇 璐,女,實習證號20011204210021,自2012年4月20日起至2013年4月20日止在廣西欣和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欣和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蘇璐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陳志斌,男,實習證號20011206110071,自2012年6月2日起至2013年6月2日止在廣西天獅靈動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天獅靈動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陳志斌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梁小敏,女,實習證號20011205210034,自2012年5月2日起至2013年5月2日止在廣西金獅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金獅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梁小敏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葉茂昌,男,實習證號20011204110018,自2012年4月20日起至2013年4月20日止在北京大成(南寧)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北京大成(南寧)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葉茂昌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韋華強,男,實習證號20111205110014,自2012年4月30日起至2013年4月30日止在廣西百澄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百澄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韋華強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黃海東,男,實習證號20111011110023,自2010年11月26日起至2011年11月25日止在廣西崇天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崇天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黃海東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牙述迎,男,實習證號20111204110002,自2012年4月9日起至2013年4月8日止在廣西桂百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桂百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牙述迎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劉冬明,男,實習證號20151112110014,自2011年2月7日起至2013年2月7日止在廣西經海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經海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劉冬明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黃界新,男,實習證號2011120511006,自2011年3月27日起至2012年3月27日止在廣西濟文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濟文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黃界新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韋 鑫,女,實習證號20111205210008,自2012年5月1日起至2013年5月1日止在廣西星云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星云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韋鑫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李 勁,男,實習證號20111205110009,自2012年5月1日起至2013年4月30日止在廣西濟文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濟文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李勁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黃忠世,男,實習證號20111205110011,自2012年5月1日起至2013年4月30日止在廣西濟文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濟文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黃忠世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農艷梅,女,實習證號20111205210013,自2012年5月1日起至2013年4月30日止在廣西濟文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濟文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農艷梅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李玲玲,女,實習證號20111204210004,自2012年4月10日起至2013年4月11日止在廣西桂百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桂百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李玲玲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黃振海,男,實習證號20111205110012,自2012年5月1日起至2013年4月30日止在廣西濟文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濟文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黃振海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陳福有,男,實習證號20011205110040,自2012年5月8日起至2013年5月7日止在廣西廣來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廣來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陳福有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規則》和廣西律師協會《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辦法(試行)及《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面試考核工作規則(試行)》有關規定,廣西律師協會對上述20名實習人員提交的有關鑒定材料進行審查,并于2013年7月5日進行面試考核和綜合評定,擬對上述20名實習人員的實習表現評定為“合格”。現將廣西律師協會對上述20名同志的考核意見予以公示,公示期為十天,自2013年7月6日起至2013年7月15日止。
在公示期內,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請以書面形式(需屬實名)向廣西律師協會反映。舉報電話:0771-5865220。
二0一三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