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于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 (草案)》修改意見的報告
時間: 2018-08-31 訪問量:1,602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于8月29日上午對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草案)進行了分組審議,普遍認為,這次修改個人所得稅法,通過提高減除費用標準,增加專項附加扣除,優化稅率結構,切實減輕了廣大納稅人的稅收負擔,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的實際行動,是順應民心民意和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的務實舉措,草案已經比較成熟,建議進一步修改后,提請本次會議通過。同時,有些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列席會議的同志還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見。憲法和法律委員會于8月29日下午召開會議,逐條研究了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對草案進行了審議。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司法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有關負責同志列席了會議。憲法和法律委員會認為,草案是可行的。同時提出以下修改意見:
一、有的意見提出,為保證稅款征收,金融監督管理部門除協助稅務機關確認納稅人的銀行賬戶信息外,還應當協助確認其他金融賬戶信息,建議補充完善相應規定。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將草案第十一條中的“銀行賬戶信息”修改為“金融賬戶信息”。
二、有的常委委員提出,草案第十條關于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于“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辦理匯算清繳,以及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納稅人應在“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繳納稅款的規定不夠精確,建議將有關期限的表述修改為“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采納這一意見。
此外,根據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還對草案作了個別文字修改。
在審議中,常委會組成人員對進一步明確專項附加扣除的范圍、標準,細化有關減免稅和征管規定,改革征管方式等問題,還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見、建議。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對這些意見建議進行了認真研究,考慮到這次修改個人所得稅法是按照黨中央的決策部署所進行的個人所得稅改革的第一步,可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對相關問題進行統籌研究解決,建議對草案的相關內容不作調整。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建議國務院方面認真研究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堅持公平、便民的原則,抓緊制定完善相關配套制度,確保相關制度與法律同步實施,讓黨中央的改革決策部署落到實處,讓廣大人民群眾切實享受到改革紅利;相關部門要做好新的個人所得稅法的宣傳和政策解讀,動員廣大人民群眾理解改革、擁護改革、支持改革。同時,建議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的“深化稅收制度改革”的要求,繼續深入推進個人所得稅改革,及時總結改革經驗,適時提出對相關制度進行完善的建議。
修改決定草案建議表決稿已按上述意見作了修改,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建議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
修改決定草案建議表決稿和以上報告是否妥當,請審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