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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為鏡| 大氣污染防治不力 主管領導被追責
2016-09-08 訪問量:1,116 來源:共產黨員網
【案例】
“石家莊市有關縣(市、區)應對重污染天氣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2015年冬天,在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石家莊市有關縣(市、區)推進不力,被上級督導組點名通報。隨后,該市成立調查組,對有關問題進行了調查核實。問題查實后,經石家莊市委常委會研究同意,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分別對晉州市、靈壽縣等縣(市、區)的8名主管領導、54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責任追究。
【點評】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規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有下列情形的,應當予以問責:黨的領導弱化,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的決策部署沒有得到有效貫徹落實,在推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中,或者在處置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發生的重大問題中領導不力,出現重大失誤,給黨的事業和人民利益造成嚴重損失,產生惡劣影響的。在本案例中,石家莊市有關縣(市、區)相關領導干部失職失責,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中領導不力,應予以問責。
推進“五位一體”建設,離不開黨的堅強領導。而實施強有力的問責,則是為了推動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切實擔負起責任。堅持黨的領導,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都有責任。
(楊安琪 編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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