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建梅、覃壽宇、蒲俊杰、譚專、江干平、趙鵬亮、黎國文、莫松霖、蒙國壽、莫凱、廖鋒波等11位同志實習期滿考核公告(來賓市律師協會,2011.7.7)
時間: 2011-07-07 訪問量:2,662
張建梅、覃壽宇、蒲俊杰、譚專、江干平、趙鵬亮、
黎國文、莫松霖、蒙國壽、莫凱、廖鋒波等11位同志實習期滿考核公告
(來賓市律師協會,2011.7.7)
實習律師張建梅,女,實習證號為20141005210001,自2010年5月6日起至2011年5月5日止在廣西天際律師事務所,實習期滿一年。廣西天際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張建梅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來賓市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覃壽宇,男,實習證號為20141005110002,自2010年5月6日起至2011年5月5日止在廣西天際律師事務所,實習期滿一年。廣西天際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覃壽宇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來賓市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蒲俊杰,男,實習證號為20141005110003,自2010年5月6日起至2011年5月5日止在廣西天際律師事務所,實習期滿一年。廣西天際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蒲俊杰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來賓市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譚專,男,實習證號為20141005110004,自2010年5月6日起至2011年5月5日止在廣西天際律師事務所,實習期滿一年。廣西天際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譚專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來賓市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江干平,男,實習證號為20141005110007,自2010年5月13日起至2011年5月12日止在廣西仙城律師事務所,實習期滿一年。廣西仙城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江干平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來賓市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趙鵬亮,男,實習證號為20141005110008,自2010年5月13日起至2011年5月12日止在廣西仙城律師事務所,實習期滿一年。廣西仙城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趙鵬亮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來賓市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黎國文,男,實習證號為20141005110009,自2010年5月17日起至2011年5月16日止在廣西仙城律師事務所,實習期滿一年。廣西仙城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黎國文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來賓市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莫松霖,男,實習證號為20141005110011,自2010年5月18日起至2011年5月17日止在廣西芝州律師事務所,實習期滿一年。廣西芝州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莫松霖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來賓市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蒙國壽,男,實習證號為20141005110013,自2010年5月18日起至2011年5月17日止在廣西桂中律師事務所,實習期滿一年。廣西桂中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蒙國壽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來賓市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莫凱,男,實習證號為20141005110021,自2010年5月19日起至2011年5月18日止在廣西天際律師事務所,實習期滿一年。廣西天際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趙鵬亮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來賓市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廖鋒波,男,實習證號為20141005110023,自2010年5月20日起至2011年5月19日止在廣西仙城律師事務所,實習期滿一年。廣西仙城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廖鋒波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來賓市律師協會。
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規則》有關規定,來賓市律師協會對廣西天際等律師事務所提交的張建梅、覃壽宇、蒲俊杰、譚專、江干平、趙鵬亮、黎國文、莫松霖、蒙國壽、莫凱、廖鋒波的有關鑒定材料進行審查,并于2011年6月16日進行了面試考核,初步同意對張建梅等11位同志“考核合格”的鑒定意見?,F將來賓市律師協會對上述11位同志的考核意見予以公示,公示期為十天,自2011年7月8日起至2011年7月17日止。
在公示期內,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請以書面形式(需屬實名)向來賓市律師協會反映。 舉報電話:0772-4236208。
二0一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