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律師協會關于開展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工作先進個人評選活動的通知
時間: 2019-04-09 訪問量:2,260
桂律協〔2019〕31 號
各市律師協會、區直各律師事務所:
自2016年開展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工作以來,各級律師協會定期安排律師參與全區各級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工作值班或參與重大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的處理,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糾紛,為廣西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做出了應有的貢獻。為總結經驗,表彰先進,進一步推動此項工作的開展,廣西律師協會決定進行一次全區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工作先進個人評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原則
評選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程序,接受業內外的監督。
二、評選機構
廣西律師協會成立評選委員會,負責評選的組織領導和評定工作。評選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廣西律師協會秘書處,具體負責本次評選活動的組織實施。
三、評選條件
1.忠于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法治。
2.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自覺遵守信訪工作紀律,近3年來未受過行政處罰、行業處分。
3.積極到各級公、檢、法、信訪等部門參與信訪值班或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案件及案件評析等工作,引導當事人選擇適當的解決糾紛途徑,促進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得到依法公正處理,有效維護了社會的和諧與穩定。
四、評選程序
(一)申報推薦階段
由符合條件的律師個人向所在律師事務所申請,經律師事務所初審后報所屬律師協會審核,擇優向評委會推薦候選人(區直、南寧、柳州、桂林3-5名,其他市1-2名)。區直律師事務所律師向所在律師事務所申請并初審后將推薦材料直接報廣西律師協會秘書處,再由秘書處審核提出候選人名單。評委會不接受律師個人直接申請。
各市律師協會在甄選候選人時應征求公、檢、法、信訪等單位相關工作部門的意見。
(二)評審階段
評選委員會組織召開評審會議,在全面審查候選人的材料后,通過票決方式確定擬表彰的先進個人名單。
(三)公示階段
對擬表彰的先進個人在廣西律師協會網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四)表彰階段
公示無異議,經廣西律師協會會長辦公會審議通過,并報廣西律師行業黨委同意,確定“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工作先進個人”名單,頒發榮譽證書。
五、其他要求
(一)各市律師協會、各律師事務所要高度重視本次評選活動,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真正推選具有代表性、先進性的候選人,展示律師參與涉法涉訴信訪工作取得的成績,樹立律師行業履行社會責任,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良好形象。
(二)評選材料要求
1.推薦表(雙面打印,需粘貼2寸免冠近期證件照,經律師事務所、律師協會推薦蓋章)。
2.先進事跡材料(不超過1500字)。
(三)請各單位于5月10日前將評選材料報送至廣西律師協會會員部,同時將材料的電子版發送至gxlxhyb@126.com。
聯系人:曾文海、李麗妮
聯系電話:0771-5849110
聯系地址:南寧市民族大道93號新興大廈A座24層
郵政編碼:530022
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協會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