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辦公廳 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自治區司法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廣西律師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時間: 2011-09-14 訪問量:968
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辦公廳 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轉發《自治區司法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廣西律師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中辦發[2010]30號文,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轉發〈自治區司法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廣西律師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桂辦發[2011]37號)。
作為當前和今后長期一段時期廣西律師工作的指導性文件,《意見》緊密結合中辦發[2010]30號文件的要求和精神,同時結合廣西實際情況,從“充分認識加強和改進律師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充分發揮律師職能作用”、“切實抓好律師隊伍教育管理”、“不斷完善律師工作體制機制”、“加大律師行業發展的政策扶持和保障力度,促進律師行業又好又快發展”、“大力加強律師行業黨的建設”六個方面,對如何在新的形勢下,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廣西律師工作,不斷推進廣西律師工作新發展做出安排部署,提出要求。
《意見》強調,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廣西律師工作,是適應廣西快速發展的迫切需要,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一定要從實施依法治國方略、維護司法公正的高度,充分認識進一步加強律師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增強抓好這項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按照中央關于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統一部署,切實加強對律師工作的領導,及時研究解決律師工作改革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意見》指出,要發揮律師在民主法治建設中的作用。積極探索律師參與立法工作的有效途徑,在地方立法和政府規章制定過程中,重視聽取和吸納律師的意見和建議。探索建立律師擔任各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法律顧問的工作機制,為政府依法行政和科學民主決策提供法律意見。各級政法機關要積極創造條件,發揮律師在推進司法改革、完善司法保障、強化司法監督、維護司法公正中的作用。
《意見》提出,要發揮律師在理順社會關系、化解社會矛盾中的作用。不斷完善律師參與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的長效機制,進一步探索律師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有效方法和實現途徑。重視發揮律師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與訴訟調解(司法調解)中的作用。充分運用律師與社會各方面、各階層廣泛接觸的優勢,注重其發揮溝通政府與民意的橋梁作用。
《意見》要求,要大力加強律師行業黨的建設。將律師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及時研究解決律師工作改革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不斷加強律師行業黨組織建設,不斷鞏固和擴大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對律師行業的全覆蓋成果。進一步健全律師黨員的培養使用制度,推薦優秀律師尤其是優秀黨員律師參選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黨代會代表,為優秀律師特別是優秀黨員律師參政議政創造條件。積極組織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充分發揮律師隊伍中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律師工作中得到貫徹執行。
《意見》要求,要加大律師行業發展的政策扶持力度和保障力度。各級審判、檢察、公安機關要依法落實律師在會見、閱卷、調查取證等方面的權利。要完善訴訟中聽取律師意見的制度。各級政府及財政部門要建立健全律師擔任政府法律顧問和從事公益性法律服務經費保障機制。要將司法行政機關開展律師培訓工作所必須的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依托司法行政現有的教育資源建立律師培訓基地。實施律師行業優秀人才和后備人才培養計劃,建立律師人才專家庫。
《意見》要求,要進一步完善健全律師工作體制機制。合理配置市、縣兩級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工作管理體制,合理配置市、縣兩級司法行政機關的律師工作管理職能。律師協會要切實加強對行業的服務和自律管理。嚴格律師執業準入條件和程序,切實把好律師隊伍“入口關”。完善律師執業狀況評價機制,健全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年度檢查考核制度,不斷完善科學的行業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制度。完善律師執業獎懲機制,積極培育律師行業先進典型,加大律師行業表彰宣傳工作。
《意見》要求,要切實抓好律師隊伍教育管理。要加強律師政治建設、職業道德建設與業務建設。加強對律師執業活動的監督指導加強律師事務規范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