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執業30年廣西律師評選表彰活動的通知
時間: 2015-10-09 訪問量:7,656
桂律協〔2015〕101號
各市律師協會、區直各律師事務所:
為宣傳和表彰對我區經濟社會發展、行業建設作出突出貢獻的老律師,推進我區律師行業健康發展,經2015年6月24日第八屆會長辦公會第十四次會議研究,決定在全區律師行業開展“執業30年廣西律師”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原則
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做到程序公正、條件公平、結果公開,接受業內外的監督。
二、組織機構
廣西律師協會成立評選委員會,負責評選的組織評定工作。評選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廣西律師協會秘書處。
三、評選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法治。
2、遵守憲法和法律,依法履行律師職責,依法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3、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執業期間未曾受過行政處罰或行業處分。
4、恪守公民道德底線,執業期間未發生因道德問題而引發不良社會影響的重大事件。
5、截止2015年現在廣西執業年限30年以上(含30年)的專職律師(曾經的兼職執業年限與專職執業年限可累加)。
四、評選程序
(一)自薦申報階段(2015年10月30日前)。符合條件的律師即可向廣西律師協會自薦申報。區直所律師直接向廣西律師協會自薦申報,各市律師向所在地律師協會自薦申報,由所在地律師協會統一向廣西律師協會報送。
有意申報的律師,請登錄廣西律師協會網站 http://gxlawyer.org.cn,填寫并上傳《廣西執業30年律師申報表》,紙質版材料寄到廣西律師協會會員部。申報截止時間:2015年10月30日。
(二)初評推薦階段(2015年11月31日前)。各地律師協會應按照評選條件,對申報者提供的申報材料進行初評,確定推薦名單。推薦名單與申報材料一并報送廣西律師協會評選委員會。區直所律師的初評推薦由廣西律師協會秘書處負責。
(三)評定、公示階段(2015年12月20日前)。廣西律師協會評選委員會按照評選條件,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審查方式以書面形式審查為主,必要時進行實地考察、或向有關部門征求意見等形式進行審查。經廣西律師協會評選委員會審查評定確定擬表彰名單,在《廣西法治日報》、廣西律師協會網站或其他公開媒體上向社會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會監督。
(四)表彰,公告。公示沒有異議,經廣西律師協會會長辦公會通過,確定最終名單,向社會公布,并擬在第八次全區律師代表大會或律師行業全區性會議上進行表彰。
五、評選要求
(一)各市律師協會、各律師事務所對此次評選要高度重視,組織符合條件的律師積極自薦申報,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標準,嚴格把關,公正推薦,對申報人選的基本情況要進行認真審查。
(二)申報表一式二份,一份提交廣西律師協會參加評選,一份存當地律師協會備案。提交申報表時需同時提交電子版。
(三)申報材料不符合《執業30年廣西律師申報表》要求的,視為不具備參評資格;逾期不申報的視為棄權。
六、其他
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取消參評資格。在公布表彰名單后才發現的,取消其所獲榮譽,并給與行業通報批評的行業處分。
未盡事宜,請聯系廣西律師協會會員部:袁翠微、徐柳萍、李麗妮,聯系電話0771-5849110。
廣西律師協會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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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狀態: 活動結束 報名人數限制:5483人(還剩5459個名額)
活動報名時間:2015-10-09 00:00:00 至 2015-11-30 00:00:00 (報滿即止)
報名通道支持:律師事務所、律師辦公室、法援機構、社會律師、法援律師、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實習人員進行會議、活動報名,本次報名具體開放范圍以上方紅色字體為準
活動已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