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7年4-5月全區各級律師協會維權懲戒工作情況的通報
時間: 2017-06-28 訪問量:4,072
各市律師協會:
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關于按月報送律師協會維權 懲戒工作情況的通知》(律發通〔2017〕17號)要求,各市律師協會維護律師執業權利中心 投訴受理查處中心(以下簡稱“兩個中心”)均按時報送相關材料,現廣西各級律師協會將“兩個中心”2017年4-5月的維權、懲戒工作情況通報如下:
一、“兩個中心”的建設情況
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關于律師協會成立維護律師執業權利中心 投訴受理查處中心的通知》(律發通〔2017〕3號)要求,廣西律師協會于2017年3月27日成立了“兩個中心”,14個市律師協會于3月31日前均完成了“兩個中心”的掛牌工作,并做到制度上墻,人員落實及開設聯系電話和郵箱,暢通了維權申請和投訴舉報渠道。
二、“兩個中心”運行情況
4月份和5月份,各市律師協會均按全國律師協會的律發通〔2017〕17號文的要求,報送了維權懲戒工作情況報表。
(一)維權工作情況
2017年4-5月,全區共處理6起維權案件。其中廣西律師協會維權中心共受理1起,南寧市律師協會維權中心共受理4起、桂林市律師協會維權中心共受理1起。其中通過專門工作電話申請的4起,來信的2起。在受理的6起案件中,因侵權事由消失撤銷維權1起,正在協調處理5起。侵權事由多為調查取證和會見難問題。
(二)懲戒工作情況
2017年4-5月,全區共收到21起投訴案件,受理21起。其中廣西律師協會受理9起,各市律師協會受理12起;來信7起、來訪10起、司法行政轉交辦理4起。在受理的21起案件中,決定不予立案14起、立案7起。投訴事宜涉及律師不盡職代理,私自接案、私自收費等。
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協會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