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懷瑜同志實習期滿考核公告(廣西律師協會第39期,2016.1.13)
時間: 2016-03-01 訪問量:2,427
實習律師賀懷瑜,男,實習證號20111305110013,自2013年5月30日起進入廣西中名律師事務所平果分所實習。現賀懷瑜同志實習期滿,廣西中名律師事務所平果分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完成了規定的實務訓練項目,因此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給予合格評定,并將該同志實習期滿申請參加面試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廣西律師協會。
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和廣西律師協會的有關規定,廣西律師協會對該實習人員提交的有關鑒定材料進行審查,并于2016年1月13日進行面試考核和綜合評定,擬對該實習人員的實習表現評定為“合格”。現將廣西律師協會對該同志的考核意見予以公示,公示期為十天,自2016年3月1日起至2016年3月10日止。
在公示期內,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請以書面形式(需屬實名)向廣西律師協會反映。 舉報電話:0771-5865220。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