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檢索
如何理解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中黨的基層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
2016-07-04 訪問量:980 來源:共產黨員網
國有企業是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是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集體企業是發展地方經濟、擴大就業門路的重要力量。黨章第三十二條規定,“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中黨的基層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這種政治核心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保證監督黨和國家方針政策在本企業的貫徹執行。把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改革發展穩定的要求落到實處,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確保企業的社會主義方向。帶頭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部署要求,推動企業積極承擔經濟責任、政治責任、社會責任,在重大問題上和處理突發事件時自覺服從和維護國家整體利益。
二是參與企業重大問題決策。對關系企業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保證企業發展的正確方向。支持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依法行使職權,形成權力制衡、運轉協調、科學民主的決策機制。在決策程序上,重大問題須經黨組織先召開黨委會(或常委會)討論研究、提出建議后,董事會、經理層再進行決策。在領導機制上,推行黨委會成員與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成員“雙向進入、交叉任職”。
三是落實黨管干部原則和黨管人才原則。建立完善適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和市場競爭需要的選人用人機制,建設高素質經營管理者隊伍和人才隊伍。對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或總經理提名的人選進行醞釀并提出意見和建議,或向董事會提名委員會、總經理推薦提名人選。
四是加強對企業領導人員的監督。健全完善和貫徹落實企業領導人員述職述廉、誡勉談話、任職和公務回避、有關事項報告等制度。嚴格對所屬企業領導人員的薪酬管理,規范職務消費,落實兼職不兼薪規定。加強對企業領導人員在爾大決策、選人用人、財務管理、產品銷售、物資采購、工程招投標、企業重組改制和產權變更與交易等方面行權履職的監督。
五是全心全意依靠職工群眾。領導企業思想政治工作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組織,支持職工代表大會開展工作,堅持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企業文化建設,樹立報效國家、造福社會、服務人民、關愛職工的企業形象。
(楊安琪 編輯整理)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