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德恒(南寧)律師事務所舉辦“一帶一路”暨東盟法律服務研討會
時間: 2019-05-20 訪問量:4,494
▲研討會會場
延續第二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熱度,結合廣西獨特的地理、政治、經濟等優勢,進一步推進北京德恒(南寧)律師事務所在東盟法律服務方向的良好發展,2019年5月15日下午,德恒南寧分所成功舉行“‘一帶一路’暨東盟法律服務研討會”。
會議邀請了中共廣西區委黨校(廣西行政學院)“一帶一路”研究院院長張家壽教授作主題演講。德恒南寧分所主任秦孟周律師、執行合伙人梁軍律師、管理合伙人劉勇律師、姚敏興律師、高級顧問肖琳老師以及三十多位律師出席研討會。廣西律協東盟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廣西岱威優律師事務所主任韋彥婷律師,廣西律協公司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廣西欣和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張虹律師等應邀參加研討會。會議由德恒南寧分所執行合伙人梁軍律師主持。
▲秦孟周主任發言
會議伊始,德恒南寧分所秦孟周主任簡單介紹了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的“前世今生”以及德恒為“一帶一路”服務機制所做的貢獻。
▲張家壽教授作主題演講
隨后,張家壽教授結合當前國際形勢以及剛剛結束的第二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上習近平總書記的講話,介紹了中國“一帶一路”建設的發展現狀及未來的發展藍圖,并分析了當前國際上對“一帶一路”建設產生的各種質疑。張教授指出,中國“一帶一路”建設與中國的外交思路契合,“一帶一路”是“和平之路、繁榮之路、開放之路、創新之路、文明之路”,“一帶一路”建設是大勢所趨,人心所向。
在此基礎上,張教授根據廣西的發展現狀,簡單分析了廣西在中國-東盟交流中遇到的問題,剖析了廣西在“走出去”過程中發展緩慢的原因。為此,張教授結合了廣西獨特的政治、地理、文化、經濟等優勢,為廣西未來在“一帶一路”建設中的發展提出了幾點建議:
一是要搭建政策溝通平臺,提升中國-東盟博覽會服務“一帶一路”建設能力;
二是要打造綜合交通樞紐;
三是要促進產業合作發展,乘勢而上,順勢而為的“引進來與走出去”,充分推動廣西內部的良好發展;
四是要建設現代化商貿物流基地,在互聯網時代實現廣西各項信息化發展;
五是要加強金融合作與創新發展;
六是要打造友好城市和人文交流圈。針對這一點,張教授指出,在“一帶一路”的法律服務建設過程中,要加強智庫合作,特別是法律人才的互動交流,加強國內律師隊伍建設,實現律師“走出去”。
▲梁軍律師主持會議
針對張家壽教授的演講,主持人梁軍律師給予了一句中肯的評價——“既有前瞻性又干貨滿滿”。
▲劉勇律師總結德恒在“一帶一路”建設過程中取得的成績與榮譽
德恒南寧分所管理合伙人劉勇律師詳細介紹了德恒在國家“一帶一路”建設中取得的成績與榮譽,特別指出德恒“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調解中心的成立為國家“一帶一路”的建設發展提供了專業的、優質的法律服務。
與此同時,劉勇律師表示,非常感謝張教授憑借著多年的研究與經驗,深刻的分析了廣西當前在“一帶一路”建設中的發展現狀及前景,及時地為德恒南寧分所在東盟法律服務過程中指明了方向。
▲韋彥婷律師作分享
廣西岱威優律師事務所主任韋彥婷律師充分肯定德恒建立“一帶一路”服務機制的成果,同時分享了她在馬來西亞多年的東盟法律服務成功經驗。她指出,中國律師要在“一帶一路”推進過程中有所作為,必須把握兩點:第一,要了解“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法律文化類型,理解“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法律文化多樣性、復雜性、共通性的特點。第二,由于沿線國家的司法體系不同,盡量不要選擇法院訴訟解決,仲裁和調解才是最佳的選擇。
▲張虹律師作分享
廣西欣和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張虹律師分享了她及她的團隊一些涉外法律服務的經驗。她強調,在“走出去”過程中,人才的儲備與培養尤為重要,我們要積極鼓勵律師人才“走出去”學習經驗,再將經驗“引進來”,為“一帶一路”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務。
最后,德恒南寧分所主任秦孟周律師作總結發言。他指出,在剛剛結束的第二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上,德恒的王麗主任出席大會并發表演講,作為唯一一個律師機構出席大會,德恒憑借的是多年的涉外仲裁經驗及取得的成績,德恒志在全力打造“一帶一路”建設中國際爭端解決的“中國品牌”, 配合國家的發展。隨著國家“一帶一路”建設的進一步推進,德恒選擇扎根于廣西,既順應了國家“一帶一路”法律服務建設的需要,也是對廣西的法律市場前景的看好。廣西憑借著獨特的地理、政治、經濟優勢,在未來“一帶一路”建設過程中將會繼續發揮著重要作用,德恒南寧所也希望在今后的發展中能與在座的各大律師事務所加強合作交流,共同推進廣西在“一帶一路”建設過程中的發展,實現法律層面的互聯互通。
本次研討會氣氛熱烈,成果豐富,參會律師受益匪淺。通過此次交流會,參會律師認識到對于“一帶一路”建設而言,法治是戰略,也是實踐;是內容,也是方法;是需求,也是服務;是引領,也是保障?!靶尬牡乱詮浦?,明法度以撫之”,法律人要勇于擔當,以“一帶一路”建設為契機,加強國與國之間的法律文化交流合作,推動“一帶一路”法治文明融合共通;要準確把握“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法律文化類型,充分理解“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法律文化多樣性、復雜性、共通性的特點;通過堅持“和諧包容”“交融互鑒”“共享共贏”,積極推進“一帶一路”建設下的法律服務、合作和交流。
來源:東盟企業法律服務中心
(文/圖: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