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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為鏡|黨組成員違紀 書記和紀檢組長被問責
2016-09-26 訪問量:1,011 來源:共產黨員網
【案例故事】
事情還要從一場婚宴說起。
2015年10月10日,河南省周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黨組成員李彥彬,按照相關規定向市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遞交了操辦女兒婚宴事宜報告,報告中稱“將于2015年11月20日舉辦女兒婚宴,擬宴請部分親屬。”
然而,事實卻與報告事項出入很大。2015年10月16日、10月28日、10月30日晚,李彥彬先后三次在周口市操辦女兒婚宴。其中,12位縣(市)區工商分局局長、41位市局機關各科室負責人及工作人員、51位市區四個工商分局人員、5位朋友和1位親戚參加了宴席。共設席13桌,110人,收受禮金42000元。在社會上產生了惡劣的輿論影響。
最終,李彥彬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被免去市工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職務。該局局長邵宏偉、紀檢組長王鳳山,明知李彥彬存在違規操辦婚宴問題,卻不提醒、不制止,也未向上級紀委報告,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案例分析】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指出了應當予以問責的幾種情形,其中包括:全面從嚴治黨不力,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管黨治黨失之于寬松軟,好人主義盛行、搞一團和氣,不負責、不擔當,黨內監督乏力,該發現的問題沒有發現,發現問題不報告不處置、不整改不問責,造成嚴重后果的。
本案中,邵宏偉作為作為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應當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的意識,抓不好黨風廉政建設也是失職的意識。副局長李彥彬違規操辦女兒婚宴問題,反映出邵宏偉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抓落實還不夠到位,監管措施還不夠有力,履行主體責任還不到位,其行為已構成失職。王鳳山作為周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紀檢組長,監督瞻前顧后、畏首畏尾,有責不盡責,致使李彥彬違紀問題發生,屬于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不到位。因此,二人都受到相應的處分。
(石光輝 編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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